【全球減碳大作戰】低碳經濟永續發展新未來

【全球減碳大作戰】低碳經濟永續發展新未來

我國經濟及社會發展,在邁向綠色經濟及永續發展的過程中,低碳、能源及效率是重要的關鍵。唯有正確的能源政策,才能確保國家朝永續發展邁進。

文/高毓霠

因全球化、氣候變遷、能源短缺、人口結構改變以及市場波動起伏,「永續發展」蔚為全球企業所共同面臨的挑戰與契機。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國際減碳趨勢下,低碳經濟將是必須走的方向,台灣能源政策該如何邁開步伐,以利未來以低碳方式來發展國家經濟、科技及投資,走出一條新的道路,值得大家關注。

正確能源政策 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我國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在邁向綠色經濟及永續發展的過程中,低碳、能源及效率是重要的關鍵。儘管近7年,台灣的電力效率每年平均改善1.56%,累積起來已節約超過一座核四廠,但只要經濟成長與用電量仍持續上揚,能源政策的規劃就該有通盤考量。

面對此趨勢,除了透過能源政策,由政府推動各種減碳的管理、低碳的能源結構和更有效地利用能資源,來達到穩定能源使用,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民間參與動能與整合,也同樣重要。前中經院董事長梁啟源指出,零核家園、禁燒生煤並非不能推動,而不是一下子全面喊停,需要大家深思熟慮權衡出最佳能源政策走向才是。

根據2008年政府所提的「永續能源政策」,其目標即強調兼顧「能源安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以滿足未來世代發展的需要。梁啟源表示,由於台灣自然資源不足,環境承載有限,如何兼顧將有限資源作有效率的使用,開發對環境友善的潔淨低碳能源,並確保持續穩定的能源供應以求三贏,顯得格外重要。

另外,2011年所公布的新能源政策,以「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作為總體能源發展願景與推動主軸,且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國際減碳承諾等3大原則下,積極實踐各項節能減碳與穩定電力供應的配套措施。

梁啟源強調,如何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落實合理的能源價格政策是關鍵,朝野各黨對於落實合理能源價格政策應有共識,否則台灣將永遠沒法建立長期的能源、環保及經濟發展政策。再者,適時推動能源稅課徵,搭配減稅配套,不僅能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也能刺激經濟成長與就業機會。

企業、民間參與關心5大議題

面對急迫氣候挑戰的時限內要翻轉情勢,需要政府、企業、消費市場的覺醒與攜手合作,才能將解決方案有效的擴大應用層面,使生活型態達到具規模化的改變。

由國內超過10種產業的大型企業所組成,共有54家會員企業的非營利性企業組織—「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除籌組台灣企業永續論壇的平台外,也以企業永續發展的角度,於2015年6月提出「能源與氣候政策白皮書」,就我國政府在能源政策、能源效率、水資源管理及環境教育等相關議題提出建言及應達成的中長期目標,期以藉由企業主動向政府發聲,協助政府更積極制訂政策,同時帶領台灣融入全球綠色經濟體系,且有效因應氣候變遷相關風險。

針對政府在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上,歸納出5大議題,並提出因應對策,期望政府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亦須以低碳、節能及效率為主要施政方向。同時,為有效因應氣候變遷對全球經濟的影響,也希望政府在制訂能源獲取、生產和消耗方式等相關政策時,皆須與企業和消費者充分溝通並達成共識。

議題1 節能減碳法令架構及推動組織

相對於英國在2008年通過Climate Change Act後,即成立專責的能源與氣候變遷部(Department of Energy & Climate Change)負責訂定全國性的減碳與調適政策。目前國內的減碳四法,分別歸由3個不同主管機關管轄:能源管理法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為經濟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則屬環保署,而能源稅條例(目前尚為草案)為財政部,易造成重複管制與疏漏,未來似有將事權予以整合的必要性。

時任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研究專員張仁杰表示,政府若能在減碳四法之上訂定指導與協調分工的上位法律,同時亦應加速進行氣候變遷因應專法的立法,以統籌各項減碳法律的分工與整合。此外,設立或指定部會擔任專責單位,藉以整合各部會的政策,落實節能減碳目標。

議題2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政府應提出更積極有效的作為,與住商、運輸、工業及能源等較具節能潛力重點部門作充分溝通,訂定重點部門能源效率相關標準,期從法規制度面促進國家整體能源效率提升。

另外,可強化提升能源效率的誘因機制。國際各先進國家推動產業節能減碳,多以溫室氣體減量自願性協議為主,搭配能源查核評估、租稅減免、獎勵補助等誘因機制,最終連結排放交易等經濟工具。

議題3 加強發展再生能源

目前正是發展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的關鍵時期,政府雖已將智慧電網列入「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標竿計畫之一,但投入資源、規模及推展時程,相較先進國家仍有相當的改進空間。因此,政府應擴大投入再生能源基礎建設,並加速建置智慧電網、儲能相關基礎建設,期以提供適當比例且穩定供應的再生能源。

張仁杰也提到,與此同時,也可參酌國際趨勢,結合碳權規劃,優化綠色電力推動機制。目前經濟部能源局已於2014年7月1日公告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3年試辦計畫,不過目前政府除提供企業及個人自願認購外,尚無其他政策性推動機制。

由於綠色電力與碳權息息相關,建議政府可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及考慮我國國情,以客戶導向擴大綠色電力市場,例如結合第三方查證機制、納入環保標章制度、推動企業評比激勵或用電優惠等配套措施,將可吸引更多企業參與或投資,進而擴大綠能商機。

議題4 強化水資源管理

為因應氣候變遷水資源風險,政府應尋求新水源開發(如污水再生與海水淡化)、維護現有水庫有效容量的最大功能、積極發展並獎勵水資源再利用技術,建立水資源多元化,以因應旱災的發生。

另外,像是參考國際間針對水風險工具(如WRIAqueduct)內涵,建置本土的動態水風險地圖與鑑別資料庫,提供企業進行投資風險鑑別與供應鏈管理,並作為國家水資源政策擬定的依據。

議題5 強化環境教育執行力

張仁杰表示,「環境教育」是解決氣候變遷的根本之道。面對氣候變遷現象,聯合國全球氣候變化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提出了「減緩」和「調適」兩項策略。不論是減緩或調適,「教育」都扮演著推進行動的重要角色。

2013年7月1日由英國政府所發表的《國家調適計劃報告》也指出,政府有責任使全民與各行各業了解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因此,政府若能建置相關氣候變遷與環境教育整合平台,將有助氣候變遷調適教育推展至學校以外之各種對象,並協助企業獲得氣候調適能力,辨識風險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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