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零排放竟這麼難

要求零排放竟這麼難

延宕15年的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最終仍充滿妥協,經濟部荒謬地要求3年內空污零減量,但總算以環保署的3年內減量5%定案。
然而減量5%的目標是否太容易達成?人民對政府的要求,是希望最終能以零排放為目標。

文/謝明媛
攝影/鄧鎮銘

台灣空氣污染嚴重,連首善之都台北市的天空也經常灰濛濛。根據2014年世界衛生組織空污PM10指標的排名顯示,台灣在全球90個國家中位居第60名,在亞洲地區排名墊底,居然還輸給馬來西亞、泰國、韓國、俄羅斯、印尼和菲律賓,這樣的排名,台灣至今未曾改善。環保人士認為,政府神經大條,態度不積極是主因。

政府面對空氣品質日益惡化,一直處於被動狀態,去年總算因應高漲的民怨,提出《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但台灣空污防治法早已施行40年,成效極差,在法治的施行上,給人漫不經心的感覺,顯得輕重緩急拿捏不當。

高屏空污總量管制是遲來的正義

去年6月,環保署公告《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這是國內第1個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對長期承受污染的高雄民眾來說,無疑是遲來的正義。

實施總量管制後,空污不會無止境地日益嚴重而無法可管,產業會因管制的整治條例,而更有意願地施行空污減量措施,工廠的空污處理設備也會因而升級。這對整體經濟及環保而言,都是一個新的里程碑。

但這部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可說是在輾轉曲折的過程中定案。早於1999年修訂的《空氣污染防治法》即授予推動空污總量的法源,但經濟部以擔心影響當地工業成長為由,一再阻擋推動,一直延宕至今,總算經濟部在前年突然表示「不反對」推動高屏總量管制。

而總量管制法案訂定又充滿妥協,環保署原先公告的版本是以業者過去7年最大排放量的1年,作為污染總量的基準值,還規定空污總量管制實施後3年內,空污不必減量。

果不其然,草案公告後,環保團體立刻砲聲隆隆,環保署才轉而向經濟部提案,要求改成3年內減量5%,但經濟部工業局又以「對業者影響過大」為由,遲不讓步,最後是馬英九總統支持環保署版本,才終於塵埃落定。這其中可以看見經濟部迴護企業的私心,及工業污染造成空氣惡化對民眾健康戕害的漠視。

但即便如此,整部《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的空污減量目標還是太保守,「3年只減5%,足夠嗎?」環保團體質疑。

環境品質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表示,應從生產流程的污染排放去檢討;如何讓業者更努力改善生產流程,從根部改革做起,才能徹底還台灣一片乾淨的天空。政府以罰款抵制污染的方式,對整體污染改善幫助不大。

台南大學生態科學與技術系教授鄭先祐指出,減量5%的目標是否太容易達成?政府應以零排放為目標,嚴格要求污染業者提高污染控制技術,才能確實達到空污減量、淨化空氣目的。

總量管制空轉40年 法打到企業 政府就縮手

台灣其實很早就有空氣污染防治法,早在40年前,1970年代左右,即已頒布施行,這些年一直不斷在修正中。然而,總量管制卻是遲至1999年才納入,如今實施了16年,卻是聊備一格,空有法律,政府實質上從未對地方進行過總量管制,一直到去年,才開始準備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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