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59年開始,嚴厲對付藥物濫用和販毒問題,香港政府的禁毒策略由保安局轄下「禁毒處」統籌,「禁毒處」由禁毒專員領導,在徵詢禁毒常務委員會意見後,進行各項禁毒工作。
從以上各國的防毒政策推動,都是由國家層級下設專責機構、統一事權的方向來看,台灣真該徹底檢討我們的防毒政策,應該趁早改變多頭馬車的狀態,將防毒機構朝層級拉高、權責釐清、專業統籌的方向去制定政策,如此才能徹底打擊毒品犯罪,還國人一個清淨、安定、無毒的社會。

世界各國都將緝毒機構設在中央,甚至是總統府的層級,方便事權統一,有效打擊並防制毒品氾濫。值得注意的是,先進國家發現,毒品查緝及治療仍無法解決毒品問題;因此,「減害計畫」的毒品策略,逐漸在歐美各國興起。以務實的態度,面對吸毒問題對社會、衛生、經濟、社福等各方面所產生的諸多問題,制定減害政策,這是世界各國對毒品危害的新思維。
針對目前防毒工作出現多頭馬車現象,台灣的防毒機制應該如何規劃,才能解決問題?
許華孚指出,吸毒其實肇因於非常複雜的社會因素,為什麼這些人會碰觸毒品?原因很多,包括對毒品的好奇心、同儕的誘惑,或是幼年曾受過創傷,藉由吸毒來逃避痛苦等等。
其實政府這幾年所做的毒品防治工作,並不是沒有任何成果,比方像替代療法,讓一級海洛因成癮者的愛滋病感染率大幅下降。但我們防毒政策最大的問題點是,雖然在行政院成立了「毒品辦公室」,固定每3個月開會一次,然而它只是一個任務取向的機構。
許華孚認為,國家的防毒政策可以分成近程、中程及遠程目標,分別制定階段性策略逐步完成;例如中程目標可以學習新加坡的作法,他們在國家一級行政機構,成立「犯罪預防辦公室」,由各部門派遣專業人員組成常駐單位,統籌管理並制訂各類犯罪的防範機制,這是屬於中程目標。
至於遠程目標,則是成立「國家犯罪防制研究院」,這是一個遠程的戰略思維,因為吸毒者所涉的犯罪議題很廣,台灣未來也有可能在全球化後,成為恐怖組織攻擊的對象;所以應該要在國家級的層級設立反毒部門,甚至還要成立反恐部門,以防範未來犯罪新型態的發生。
由國家層級進行反毒,力量更強大
此外,還有反竊盜、反暴力犯罪等,這些都可在此機構下做整合防制;如果這個層級可以由國家來執行,或是以財團法人的方式,成立「國家實驗室」或「國家衛生研究院」,由國家級的層次作規劃,事權就可以由行政院專責管轄與統籌,防毒效率一定會比現在還高。
也就是由國家整理出一個統合單位,負責管轄警政署、移民署、海巡署、憲兵、海關、以及防毒教育機制或其他社福單位等等,它在防制工作上就可以發揮得更有力量。
而且毒品防治分為很多種類,像校園最主要的就是防毒的推動,教導孩子不要碰觸毒品;查緝單位如調查局和警察局是以緝毒為主;而戒治體系則委由衛福部統籌戒治工作。
所以這個統合單位其實是身兼多層面的工作,如果今天能夠在行政院,甚至可以在總統府成立這樣的單位,效率一定會更好,這是台灣應該努力的方向。
緝毒工作行政獨立化,是將來一定要完成的目標,防毒一定要統合起來。即使就政治考量而言,這對選票也是有所影響,民眾如果覺得治安不夠好,生活的被害恐懼感增加,對選舉絕對是負面影響,所以不管今天誰執政,都應該要去解決這個問題。
僅兩位公務人員,如何管理全國犯罪研究工作
像美國,他們在司法部設有專門的毒品研究機構,韓國也有類似機構,日本則是綜合研究所;只有台灣在這方面非常弱化,目前犯罪研究中心只有兩位公務人員,一位主任和一位辦事員,另外再加一位替代役,3個人要處理全國所有的犯罪防制工作,力量實在是太微薄了。
許華孚教授認為,將犯罪防治學門放進大學科系,都是思考的方向,專業化地培養年輕學生投入犯罪防治工作,有益於社會的正常發展;現在各大學連保全管理系都設立了,犯罪防治學系將來的發展和出路,一定也會很好,政府在這方面應該要有學用銜接計畫。
目前台灣除了中正大學設有犯罪防治學系外,還有警察大學也有設立犯罪防治學系,不過警大是以培訓監獄管理人員和警察為主,銘傳大學在今年也設立了犯罪防治系。
僅3所大學院校設有系所仍顯太少,政府應投注更多的關注在教育系統,有計劃地培養專業人才,未雨綢繆地為國家建立乾淨健康的社會而努力,這樣一定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台灣僅有中正大學(左起)、警察大學及銘傳大學設有犯罪防治系,明顯過少。政府應投注更多的關注在教育系統,有計劃地培養專業人才。(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