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制度不公 權貴把持體協 謝淑薇捅破了體壇臭水缸

體育制度不公 權貴把持體協 謝淑薇捅破了體壇臭水缸

體育單項協會不受監督,掌控人事、經費,箝制運動員,形成體壇亂源。
體育政策不受重視、經費不足,體育高層弱化,體壇欲振乏力。
競技選手缺乏良善培訓環境,亟需公平的選訓制度及健全的教練制度。

文/鄧鎮銘、謝明媛
攝影/張紫玲

中華代表團在今年里約奧運,拿到1金2銅,整體成績與賽前預估,確實有段差距,台灣選手拿不出應有的實力,表現不如預期,問題出在哪?政府及體育界是到了應該懇切檢討的時刻。

在賽事即將開打之初,中華奧會演出對國家網球好手謝淑薇拍桌事件,造成謝淑薇憤而大暴走,國家失去一位有望奪魁的熱門選手,可說是此次參賽國際最高運動殿堂的一大憾事。

這次里約奧運從還沒開賽就風波不斷,謝淑薇退賽、林子琦禁藥、戴資穎與羽協之間的紛爭,負面消息多於正面新聞,這正說明了台灣體壇早已是個問題叢生的臭水缸。有人說奧運像是一面照妖鏡,一個賽事就可讓藏在體育機構裡的妖魔統統現形。

謝淑薇事件的確傷及國家形象,但謝淑薇的退賽,絕不是肇因中華奧會副主席單純的拍桌一怒。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縱然謝淑薇個人風格,容有商榷之處,包括她向來的耿直脾氣,及在代表國家榮譽的奧運退賽,時機點不宜等。

謝淑薇事件凸顯運動領導單位顢頇

但身為選手大家長的中華奧會、網球協會,並沒有善盡協調安撫之責,反而一再放話,讓謝淑薇感受到被國家霸凌的屈辱,體育高層恐難辭其咎。

在事件開啟之際,網球協會立刻提供新聞媒體不實數據資料,企圖利用媒體力量,圍剿一位正準備為國效力的優秀運動員,著實失去了身為體育選手大家長的高度。

協會是單項運動的領導單位,不思為選手提供更溫暖的照顧,反而為著自身利益,站在高處,處處刁難;不只網協如此,各單項協會都存在著這些問題。

中華隊羽球女將戴資穎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提供的球鞋,羽協竟然想要予以懲處,引起各界譁然。(圖片來源:維基百科Chartlin作品)

中華隊羽球女將戴資穎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提供的球鞋,羽協竟然想要予以懲處,引起各界譁然。(圖片來源:維基百科Chartlin作品)

像這次奧運,中華隊羽球女將戴資穎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提供的球鞋,羽協竟然想要予以懲處,引起各界譁然。

戴資穎這次參加里約奧運,在女子單打16強止步。她無奈地在臉書貼文說,因為有大小腳的問題,不適應協會贊助商YONEX提供的鞋子,很多大型賽會都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

「選手會使用自己簽約廠牌的用具和鞋子,這是很正常的。在國家比賽時,逼球員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武器,還沒開打就已經輸一半了,如何要求球員作戰?甚至會直接造成選手運動傷害…,這件事實在是太扯了!」盧彥勳在臉書直批羽協只看到自己的利益。

政府長期以來漠視體育發展,甚至可用只會「錦上添花」,鮮少「雪中送炭」來形容;從選手的培養、訓練到生活保障,確實做的太少太少。

只有每到重大比賽時刻,體育高層為了自己的成績榮耀,才稍微表現關心,而且只針對有得獎實力的選手,一般選手仍只能乾坐冷板凳。體育高層對國家體育的發展,似乎總讓國人感覺只有矯情,而缺乏用心。

謝淑薇事件,大多新聞媒體被網協故意操作成是謝淑薇的任性,其實事件凸顯的,恐怕不只是謝個人風格問題,體育界長期以來的選訓制度,及單項協會受制於特定人士把持,箝制了運動選手的體育生命,恐怕更是國家體育發展的致命傷。國人應正視這些阻礙國家體育發展的沉痾,不應該把矛頭一骨碌地指向一生都在努力打拚、為國家爭取榮耀的優秀選手。

台灣教育一向不注重體育,體育選手要面對的環境十分惡劣,只有在國際競賽中奪得頭銜,才能一舉成名天下知。

但要拚搏國際賽事,除了要面對培訓時的枯燥乏味、競賽時的高強度壓力,還要自行籌措延聘教練的經費;因為國家對選手們訓練的經費補助非常微薄。更糟糕的是,選手們還要承受體壇高層人事派系的惡鬥。

遊走法規漏洞、不受管控 單項體育協會問題叢叢

有人說,謝淑薇暴走只是個人事件,但認真觀察,恐怕沒那麼簡單,應該說謝淑薇的暴走,是打破體壇臭水缸的一顆石頭。

會造成一位在國際享有盛名的網壇好手,決定放棄代表國家爭取榮耀的機會,宣布永久退出台灣網壇,背後的理由應該是非常沉痛;因為她為了爭取此次奧運的國家代表資格,過去一年多,來往捷克、羅馬、英國、美國,奔走於國際,四處參加國際比賽,可謂心繫國家竭盡心力。

所以網球協會釋放訊息給新聞媒體,攻擊謝淑薇是鬧脾氣、耍個性、沒有團隊精神、意氣用事,恐怕事情並沒那麼單純,反而應該回過頭來檢視一下,國內的體育結構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

實質上,台灣體壇的亂象,不是今天才發生,而是早有風聞。運動單項協會領導機制遊走法規漏洞,不受管控、獨斷獨行的老問題,早已是街談巷議。

身為大家長 仍與選手對幹

像此次謝淑薇事件,參賽規則修改,不循正途通知選手,反而怪選手聯絡不易,這明顯是有針對性;網協敢於不顧輿論,正面與選手對幹,更凸顯了協會的草莽行事。

選手處在這樣人治嚴重的體育環境下,如何能夠與國際好手拚搏出好成績?體育高層問題叢叢,如不徹底解決,台灣體育發展基礎不牢、人謀不臧依舊,很難全面改革與提升。

體育經費發放模式目前人團法規定,國內體育團體,如全國籃協、棒協、網協等單位,屬於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社會司,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為教育部體育署;也就是說,體育團體分別由內政部和教育部兩個不同的主管機關管轄,這樣的管理機制,反而導致協會無法被完整且統一的監督。

體育領導人及組織這一塊,是由對體育事務較不熟悉的內政部社會司主管,教育部體育署完全無從置喙,縱使明知體育團體領導非人,領導的協會存在嚴重結構性問題,然而委辦事項及經費補助,依舊發給有問題的協會全權處理。這樣就給了有心人極大的模糊空間。

國家網球教練謝子龍就說,協會掌握賽事獎金、補助經費及人事管理,這對選手來說,等於掐住咽喉,若不聽話,就採取排擠動作,箝制選手。

國內體育團體不上軌的不在少數,有些協會理事長志不在體育,只是沽名釣譽,利用體育團體領導的名義,大搞個人事業與人際關係,增加生意或政治籌碼;有些熱門協會形同世襲,完全被少數人把持。

運動協會的生態,都是由一個屬於金主型的理事長或會長掛名,他們不懂體育,通常是政商名流或企業主;加上一個長期寄生在協會,嫻熟協會事務的核心份子,擔任秘書長或總幹事,長期包攬協會事務。

這兩個人,一個只在守住名望,大搞其個人事業;一個只想在協會掌握補助經費的模糊空間,從中上下其手,掌控選手,聽話的多發獎金,不聽話的獎金縮水,或藉職務之便牟取利益。長此以往,就把單項體育協會弄得烏煙瘴氣。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上月就召開記者會指出,羽協在財報裡明列,它的稅賦一年約547萬,若換算收入,羽協年收入可達上億元,但扣除政府補助,這些收入從何而來?從財務報表中一無所悉,簡直是「一筆爛帳」。然而每年都拿國家補助,卻沒有想要幫助這些替台灣征戰的國手,反倒把國手當成盈利工具,情何以堪。

像此次謝淑薇事件,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就被媒體翻出,他在2012年曾擔任運佳旅行社負責人,而中華台北代表團及考察團出國運輸採購,是由運佳旅行社得標。

監察院因而介入調查,結果2013年調查報告出爐,證實中華台北代表團及考察團出國運輸採購案,大多數僅運佳旅行社一家廠商參與投標,且部分採購案未待公告期結束(即最後一天)就開標。像這種現象,大家好像也見怪不怪,政府對此「外神通內鬼」的亂象,也似乎束手無策。

單項協會掌控體育經費卻不受監督

政府每年將體育經費撥給體育署後,再由中華奧會和單項協會決定旗下選手預算,蔡賜爵任職奧會副主委,跟各協會關係匪淺,自己又主持相關企業,營運項目也不避諱與運動協會利益糾葛,自然遭到質疑相關資源預算淪為左手給右手的金權遊戲。

體育協會的「亂」,何止一端,由於協會掌握了經費及採購,利潤可觀,若能爭得領導階層,就可長期呼風喚雨。於是有人就把體育團體搞成像家族事業一般,父子、夫妻、兄弟,長期霸占領導階層。

體委會諮詢委員陳雨鑫就曾指出:「體育基層單位裡,比較大的企業家比比皆是,都會來做中華民國某某協會理事長,甚至他做完換他弟弟,他弟弟做完又換他哥哥。當然有些是正向的,是拿錢來(資助),但有些是從這裡來平衡他的錢。」

只能連任一次的人團法限制,居然也能運用漏洞,改選時,換上欽定的親人參選,又在背後指導投票,反正票源通常由現任理事長掌握;而且投票行為千奇百怪,不是放任會員入會,就是一紙委託書便可由他人代行投票,選舉的公平性備受質疑。有些傀壘理事長則由秘書長越俎代庖,在指定人選順利繼任後,再修改組織章程,將任期延長或縮短,方便領導階層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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