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進行式 綠領人才夯

零碳進行式 綠領人才夯

文/謝璦竹

因應歐盟即將於2026年啟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俗稱碳關稅),台灣已加入2050淨零排放的行列。上(11)月14日,中央研究院與台電公司宣布,透過去碳燃氫發電技術,9月已成功發出台灣第一度「零碳電力」。另方面,中鋼也宣稱產出台灣首批「碳中和」的綠色鋼線材製品。

兩者看似都是淨零排放與減碳的大好消息,然而,對於普遍「碳焦慮」的產業界來說,卻不敢樂觀。

去碳燃氫技術是裂解天然氣,將其中的「碳」去除,僅燃燒其中的「氫」,然而,細看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說明,此次成功和燃氣發電設備結合運轉,證實此項技術能接軌既有發電系統,將可減少天然氣發電後的二氧化碳捕捉及儲存的問題,對天然氣發電減碳有極大助益。換言之,此次發電只是混氫,並不是100%氫能。

此外,國際上將氫能按裂解所使用的能源分類,最常見的是天然氣重組製成的「灰氫」,若加上碳捕捉就成了「藍氫」,只有使用再生能源電解產製的才可稱為「綠氫」。雖然中研院宣稱,去碳燃氫過程中不會產生二氧化碳,但中研院卻沒有說明裂解過程是否使用再生能源,如果沒有,是否能稱為零碳電力?

另方面,各界也質疑中鋼所謂碳中和的產品,有大內宣及漂綠之嫌。根據中鋼發布的新聞內容,原本用高排碳的高爐煉製鋼胚,這批鋼材改用集團子公司的電爐煉製,經第三方碳足跡驗證顯示,減碳成效達25%;剩下的75%排碳量,則以中鋼往年自主減碳所取得的碳權全數抵消,達成碳中和。

問題出在後半段的碳權抵換。中鋼強調這些用以抵銷的碳權來自往年的自主減碳措施,經主管機關(時環保署)審查通過取得。但早年這批所謂的「先期碳權」,被批評監管密度偏低,碳權品質受質疑,要在歐盟闖關恐難上加難。

「先期碳權」賦予的依據是環境部前身環保署2010年所發布的減碳原則,後來環保署於2015年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就停止受理申請先期碳權。

這批碳中和線材已交付下游廠商加工生產六角螺絲,如果中鋼的碳中和是漂綠的產品,就會成為整個供應鏈的災難。

碳權品質誰來把關

為鼓勵企業透過自願性減碳來取得碳權,或是透過交易所取得國內外合格的碳權,政府設立的台灣碳權交易所總公司8月揭牌,選址在工業城市、占全國碳排2成的高雄。碳權交易所的成立,希望能幫企業與民眾把關碳權的品質。

不過,是否所有企業都可以在台灣碳權交易所進行碳權交易?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說,目前政府尚未公布哪些法人有資格進行交易,以中小企業來說,如果需要碳權,可能必須向國際機構購買。

然而,最需要官方交易所協助的,其實正是中小企業。究竟哪些碳權才能保證品質無虞?對中小企業來說,可能鑑別不易。

李堅明說,一般而言,碳權的品質除了要看發行機構的公信力,最好是選擇近期取得的碳權。如前述,中鋼的碳權因為是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立法生效前取得的,其品質就有漂綠的風險。

台灣取得的碳權可以和其他國家做抵換或轉移嗎?反過來說,企業在別的國家或地區取得的碳權,在台灣可用嗎?李堅明表示,這要看各自的需求。

森林碳

森林碳匯指的是每公頃森林每年可吸儲的碳公噸數,經過碳抵換查驗後,可轉為碳權。

例如,如果是蘋果公司(Apple)的供應鏈,就必須達到蘋果的標準。如果是要符合台灣的規範,就必須根據台灣的相關規定。換言之,目前台灣的規範尚未完全與國際接軌,且台灣自身的規範也還不清楚。

舉例來說,不久前爆出核電算不算綠電的爭議,由於歐盟執委會去(2022)年將核能與天然氣列為綠色能源,可以取得綠能的融資與租稅優惠,行政院長陳建仁在回覆立委質詢時說,「核電是綠電」,但要考慮核廢料處理等問題。不料,隨即遭經濟部長王美花反駁說,核能發電並未獲RE100接受。

除了綠電的爭議,如前述,碳權抵換也有品質的風險。李堅明說,台灣環境部或碳權交易所核發的碳權,有可能只能在台灣流通,無法至國外抵換,國際大廠也不一定認同可用於供應鏈抵換。

如果政府不對減碳進行規範,仰賴出口的台灣經濟將面對龐大的碳關稅壓力。除了前述碳權是否與國際接軌的問題外,還有政府即將開徵的碳費是否被各國接受、能否獲認可而不用繳碳關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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