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戲劇錯失的3個發展機遇

台灣戲劇錯失的3個發展機遇

文 / 謝璦竹

台灣女星林依晨以《不夠善良的我們》,一舉奪下2024釜山影展亞洲內容大獎影后!打敗《精神病房也會迎來清晨》朴寶英等勁敵,成為台灣媒體頭條。台劇歷經數十年的低沉,是否正在迎來一條陽光大道?

另一條新聞則令人唏噓,從60年代以降,風靡兩岸的編劇暨製作人瓊瑤輕生辭世。瓊瑤捧紅不少兩岸一線藝人,更是兩岸許多4、5、6年級生的共同回憶。當時台劇在兩岸可說是引領風騷,及至90年代,台灣占華語影視產業達到4成的市場。

以電影來說,近年最具話題性的作品當屬2023年的《周處除三害》,該片2024年在大陸爆紅,贏得當年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亞洲華語片,男主角阮經天雖然在前一年台北金馬獎落敗,隔年則勇奪台灣影評人協會與台北電影獎最佳男演員、最佳男主角。

對於台劇與電影三不五時曇花一現的「復興」,銘傳大學廣電系主任杜聖聰說,「藥方雖然正確,但劑量不夠。」他指的是,目前台灣戲劇相當程度上依賴文化部與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的補助,雖然獎補措施不可或缺,但遠遠不足以形成市場。「就像大賣場,一定要有足夠的產品讓大家挑選。」

據杜聖聰的量化調查顯示,台灣每天人均上網6至7小時中,平均近兩個小時在追劇,其中陸劇占3至4成。「台灣雖然偶有《俗女養成記》、《一把青》等叫好又叫座的戲劇,但以一天看1小時計,一年就是365小時,台劇的量體根本不夠,畢竟觀眾看片會有不同的喜好,這種量體根本吃不飽。」

杜聖聰舉例,一部《周處除三害》的票房,勝過截至2019年的5年中,所有台灣電影總票房,台灣戲劇作品的貧乏可見一斑。「想要繞過大陸市場來發展戲劇,終究是難。」

文化部與文策院的獎補措施最主要的指標為何?試看近期以中共解放軍攻台為假想場景的台劇《零日攻擊》,該劇10集製作費約2.59億元,其中高達44%由文化部「黑潮計畫」及文策院透過國發基金,共補助逾1.13餘億元,可謂備受重視。

這樣的特別待遇,引起立法院在野黨立委的關注,質疑補助出於政治目的。對此,文化部與文策院均表示,「補助是基於市場考量。」不過,路透社卻報導指出,由於議題敏感,多數台灣電影製片人和電視節目創作者都擔心失去利潤豐厚的中國大陸市場。

製作該劇的零日文創公司資本額只有85萬也受到質疑。對此,文化部長李遠、文策院董事蔡嘉駿說明,有不少戲劇或電影作品,可能是多個公司集資,會為此開設「項目公司」,也會直接將公司命名與片名相同,戲拍完、結案後即解散。

值得注意的是,零日文創董事長為中華文化總會(簡稱文總)前秘書長林錦昌。林錦昌2020年辭任文總秘書長,主因媒體質疑其為「幫推」、「投石」兩間新創公關公司的幕後主導。這兩間公司自2016年總統蔡英文執政的前4年間,拿到政府標案新台幣8,000多萬元。

阮經天主演的《周處除三害》

阮經天主演的《周處除三害》從大陸紅回台灣。(圖片來源:《周處除三害》臉書官粉)

依賴政府奶水

文策院說,2024年總計通過99件投資案,包括音樂、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出版、遊戲、漫畫、文化科技、影視等廣泛產業型態,如音樂劇「囍宴」、原創遊戲「境界奧德賽」、賣座電影「角頭—大橋頭」等。

要帶動文化內容產業市場,一定要有民間的投入。文策院與中華電信集團合組30億元「中華數位文創」基金,今(2025)年即將啟動,前述《不》劇則是由台灣大哥大(下稱台哥大)與公共電視共同出品。台哥大表示,自2018年投入台灣原創影視,已累積投資超過45部原創作品。

然而,台灣人日常追劇仍以陸劇與韓劇為大宗,社交平台與新聞媒體熱烈討論的戲劇作品中,台劇可謂鳳毛麟角。政府常辯稱,出口影視產品到大陸受到很多限制,又是審查,又是限量;但杜聖聰說,最重要的因素是大陸影視作品早已崛起。

不管是影視人才還是台劇,大陸戲劇早已自給自足,甚至多有出口。他引述已故的莊春發教授的量化研究指出,2005年起,大陸影視多元化已超越台灣。

韓劇的崛起值得參考,一般認為,韓國1996年遭遇金融危機是轉折點,當時韓國接受國際貨幣基金(IMF)貸款,全國一片救亡圖存的聲浪下,時任總統金大中提出重點發展文化產業,喊出「把泡菜推廣到全世界」的口號,如今可謂相當成功。

中國大陸也體認到文化產業的重要性,不再滿足於世界工廠的地位,在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任內,重點發展文化產業,早期有孔子學院在全球的設立,其後進一步發展文化內容產業,如今抖音等短影音平台更是紅遍全球。

台灣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也有政府的主導,何以卻成效不彰?這恐是因為沒有考慮市場因素。

打開YouTube,台灣文化娛樂內容獲得廠商冠名贊助的,多為體育比賽或演唱會,但冠名贊助的戲劇在大陸極為風行,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開放節目冠名,立委卻批NCC開放後,贊助都落在韓劇和陸劇上,反致本土劇大幅沒落,前文化部長鄭麗君2016年也承諾與NCC會商解決。

杜聖聰細數台灣戲劇錯過的3個歷史機遇,第一次是陳水扁總統執政時,2003年提出一邊一國,失去大陸市場後,也失去了領先地位。與此同時,由於文化接近性,韓劇彌補了台劇退出大陸的空缺。在台灣,原本日劇觀眾最多,此時也被韓劇取代。在大陸的成功,為韓劇全球行銷奠定基礎。

第二次是2013年大陸進入4G時代,與此同時的台灣,卻在隔年爆發太陽花反服貿事件,兩岸再度進入冰凍期。這次影響更加重大,手機電視、OTT(串流影音)平台成為戲劇播映主流,相較之下,NCC對此世界趨勢毫無所感。杜聖聰認為,真正潛移默化、影響人心的是戲劇等影音內容,台灣卻完全在手機電視的相關科技徹底落後。

「2014年,《步步驚心》、《甄嬛傳》等陸劇爆紅,正是拜手機電視普及所賜。」他說。大陸比台灣早一步全面鋪設4G,有利手機電視成為觀影主流,但在台灣卻一直沒做到手機電視。

遲到的OTT

台灣注意到OTT的發展,已整整遲了3年。2016年,從Netflix開始,HBO GO、Disney+等國際OTT平台陸續進入台灣,本土也出現許多平台業者,如MyVideo、friDay影音、LINE TV等。這些OTT平台不但是新的版權買家,甚至成為市場上新的內容投資方,徹底改變戲劇生態。

串流影音平台

串流影音平台的出現,徹底翻轉戲劇節目生態。(圖片來源:「My Video」截圖)

原本製作公司只能接電視台生意,例如目前台灣少數仍製作戲劇節目的大愛電視台,不久前臨時與製作公司解約,爆發爭議。現在電視台不再是內容生產者銷售版權的唯一選項,內容生產者就提升了議價的本錢,製作品質也有機會提升。但對台灣戲劇來說,已經難以對抗陸劇、韓劇與美劇的地位。

據在野黨立委指出,Netflix一年購買全球版權的台灣作品僅約4部,Disney+可能更低,質詢文化部如何面對這項困境?文化部長李遠表示,串流影音平台若都掌握在外國,台劇外銷確實有困難,除了已與3大電信業者討論合組基金、爭取國發基金投資下一個百億基金外,還要雙管齊下。

李遠說,一方面提高台劇品質能在國際上競爭,「第二是台灣要擁有平台,作品上架以後可以去推廣,這是我心裡最著急的部分。」

然而,台灣並非沒有OTT,而是競爭不過國際性的平台。根據NCC公布的《111年傳播市場調查結果報告》,雖然民眾收視來源最大宗仍為有線電視,不過OTT已超過中華電MOD、無線電視,成為第二大收視來源。在付費訂閱上,第一名是Netflix,占44.8%;第二為Disney+,占15.2%;再來是愛奇藝,占2.2%。

影音串流平台市占率

平台名稱 市占率
Hami Video 2.2%
friDay 影音 2.2%
KKTV 1.5%
Apple TV 1.1%
HBO GO 1.0%
LiTV 0.9%
myVideo 0.6%
CatchPlay 0.5%

 

對於成立OTT平台之說,文化部隨後又澄清,文創產業國發基金自始至終都是針對台灣「文化內容」的投資,「並沒有要投資OTT平台,對於公開且明確的事實遭誤解,文化部表達遺憾。」

杜聖聰指出,台劇第3次錯失的機遇是2019年反送中,兩岸關係更加惡化,加上隨後爆發新冠疫情,隔離期間各線上平台飛速發展,「只會固化陸劇的優勢」。

至於許多學者提出1993年,李登輝政府開放有線電視就地合法化,使電視市場爆炸性成長,頻道數量瞬間成為全亞洲最多,造成台灣電視廣告市場被嚴重瓜分,節目製作成本越來越低,電視台從自製戲劇節目,轉為委託製作公司拍攝,導致低成本低品質的節目氾濫,杜聖聰認為並非關鍵因素。

「開放是必要的,只是不一定要無條件全面開放。」關鍵還是在市場。杜聖聰總結說:「台劇原先連供應台灣市場都不太夠,進入OTT時代就更加徹底不夠了,更不用說出口,市場窄化,形成惡性循環,最後就是靠政府的奶水,削足適履地一年只拍十幾部。」

為亡羊補牢,2020年NCC還以「網際網路視訊串流業務禁止陸資」為由,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5條第二項,禁止愛奇藝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代理、行銷愛奇藝台灣。然而,愛奇藝雖然不能落地,在台灣一樣看得到,可以訂閱。

對此,杜聖聰認為實為不智,「不喜歡愛奇藝,把它趕走,但台灣一樣能看,反而政府收不到稅,也沒有任何市場調查資料,變成了死角。」

AI影片病毒式行銷

近來在網路聲量很高的網紅八炯,透過各種方式「舉發」誰和「中國」有密切關係,包括其言之鑿鑿台灣有20萬人領「中國」的身分證,且北中南有5處代辦單位等。雖然內政部澄清領有大陸身份證的人數是個位數,卻無礙其聲量繼續竄高,原因就在於政府的鄭重看待。

對此,杜聖聰認為,真正危及台灣社會的是大陸許多AI自動生成的(短)影片,內容充斥各種離經叛道、光怪陸離,有礙社會善良風俗。但面對此種病毒式行銷的洗腦網路內容,政府卻視若無睹,長此以往,影響重大,他建議政府應該即刻啟動監理。

不過,網路內容的監理涉及高難度的立法與科技執行面,目前政府對於網路詐騙雖已立法,但執行上卻不見成效,未來針對AI影片的監管,恐怕是更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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