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給社企創業家1~2年的時間,來證明自己做的事業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且具市場性,可以透過商業模式來解決。同時也在這段時間證明自己有能力去解決這個社會問題,而不是只依靠政府的補助金。── 許佐夫(多扶接送創辦人)
文 / 謝明媛
台灣目前的社會企業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有些懷抱理想的創業家,當初在投身於某項社會改革時,並沒有發現自己所作的就是社會企業,但隨著事業體的發展,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與重視之後,而被歸類為社會企業。全台第一家以民營方式經營輪椅接送服務的多扶接送公司,就是其中一例。
對於自己草創的公司被歸為社會企業,並於日前登上創櫃板,多扶接送創辦人許佐夫表示,這是他始料未及的。但既然認定自己所作的就是社會企業,那麼對於政府在相關管理方面,他也提出了一些建議。
沒有法源金援不敢挹注
首先在立法上,他表示自己支持立法,但有幾點要求,第一,他以社會企業發軔地英國為例,他們光是社企法就有好幾部,並非只有一部而已;而且他們認為社企的發展是依其「光譜」而行,也就是依循「萌芽、成長、茁壯」的階段來進行。
而台灣的社企正處於萌芽期,的確不該給予任何限制;但一旦發展到成長期、需要資金挹注的時候,如果仍然沒有法源依據,那麼投資人就會因為得不到法律保護而不敢投入資金,這對社會企業的擴張來說,就造成了最直接的障礙。
其次,許佐夫表示,立法要讓社會企業可以得到保護。他以自身為例,目前多扶接送的主要業務有「醫療接送」和「無障礙旅遊」兩種,前者現仍處於虧損狀態,但後者是獲利的。許佐夫說,他最近接觸一些有意入股的投資人,幾乎都要求他結束醫療接送,專司經營無障礙旅遊即可。
「但醫療接送才是我當初成立多扶的初衷啊!」許佐夫說,「當然我可以理解投資人想要賺錢的立場,可是如果在這種股權遊戲的規則下,也許哪一天我不再是多扶的負責人了,誰能保證多扶還會朝著當初我所創立的那種『社會企業』的精神繼續往前走呢?這時就需要『法』來保護
了。」
另外,他也對社企法的補助方案有不同的看法。他舉台北市政府的「創業補助金」為例(該法案是由北市府提供創業者一筆補助金,以100萬元為上限,如果賠光了也不用還,但如果賺錢,必須要回饋台北市),他說他在看到此法案時,心中嚇了一跳,「因為那些錢都是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啊!怎麼可以如此明目張膽地說『賠光不用還』呢?」許佐夫不以為然地表示。
社企必須真正解決社會問題
他說自己並非不贊成補助,而是要講求方法。他建議給這些社企創業家1~2年的時間,來證明自己所做的事業或努力的方向,真的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且具有市場性,可以透過商業模式來解決;而不事那並不算是社會企業。
另一方面,也讓這些社企創業家在這1~2年內,去證明自己真的有能力來解決這個社會問題,而不是把所謂的補助法案作得好像是政府在發紅包,或是當聖誕老公公送禱物一樣,那會造成很多投機的年輕人拿了補助金去創業,然後輕易地倒閉。這不該是社企立法的方向和作法。
許佐夫說,現在很多人都把焦點關注在「一年有多少社企創業」,卻忽略了「一年有多少社企倒閉」。他表示,政府往往只偏重於「先讓它成立了再說」,但這樣的作法不夠細緻。
又比方像多扶接送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以沒有身障手冊的人為主;為什麼許佐夫要特別強調他的服務對象呢?他舉了周美青女士的例子來說明:周美青女士在馬前總統的母親病逝時,因摔傷了腳而坐輪椅出席迎靈;許佐夫說,本來復康巴士是馬總統當初在台北市長任內所推行的政績,但他所規劃的復康巴士,像問美青女士這種因受傷而坐輪椅的人是沒有資格搭乘的,因為她並沒有身障手冊,而是臨時、短暫、突發性的肢體傷害,所以不能搭乘。
「這就是我要強調的,」許佐夫大聲疾呼政府的許多政策或法令不夠周全,忽略很多細節,尤其在生活面,更應該要考慮到人民的各種需求,而不是被動、僵化的規定。」
另外還有一派反對立法的人士,他們的理由是,各大企業已經有「企業社會回饋」,也就是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何須還要再去發展社會企業呢?對此,許佐夫也有一套他個人的看法。
他說,如果今天某某企業去探訪獨居老人,這是該企業所做的社會回饋,但它不會在乎這個活動辦得好或不好,因為並不會影響它們公司的產品銷售。「可是如果是社會企業就不同了,以我多扶而言,如果我不把服務做好,客戶不買單,那我就會倒閉,所以這是我的生存之戰,我一定會盡全力去做到最好。」而這正是一般企業的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不一樣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