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藥品  居家處理好簡單

廢舊藥品 居家處理好簡單

藥品隨意丟棄將造成生態毒性,交付檢收輕鬆沒煩惱!但雙北地區之外,藥物檢收站點少,該如何處理?其實,除了特殊藥物或醫療廢棄物,一般剩藥多可連同垃圾交付焚化,藥師公會提供標準步驟,仍不脫垃圾分類處理原則。

文、攝影/陳昊安

台灣民眾愛拿藥,櫥櫃或冰箱裡往往有為數不少的剩藥,診所開立藥物並無詳細功能說明,醫院藥袋說明完整但不知使用期限…究竟這些藥物該如何處理才好?

廢舊藥品先分類 再檢收

在台北市藥局服務30餘年的陳藥師表示,若有確實依照醫囑服藥,家中剩餘藥品理應不多,可能是止瀉、退燒等緩解症狀的藥,或者民眾自行購買的成藥,這些藥物毒性不大,直接當作一般垃圾丟棄焚化即可;抗生素、荷爾蒙、抗癌與免疫抑制劑等藥物,可以交給檢收處或原開藥醫院,並應盡量保持完整藥袋以便辨視分類;難以辨別的藥品亦可交由藥師處理。

常見到抗生素成分的除了口服藥物,還有外用藥膏,比如:皮膚病藥膏、清創藥膏等,可蒐集起來集中處理;針具針頭則應裝進塑膠罐裡帶到回收處,作為醫療廢棄物處理,一般情況下會使用到針具的是糖尿病患注射胰島素。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大部份的剩餘藥品皆可經焚化爐有效燃燒處理。台灣地區21座公有焚化爐,燃燒溫度達攝氏850〜1,050度,可處理大部份剩餘藥品,但抗癌藥、抗生素、荷爾蒙藥劑的處理溫度需攝氏1,200度以上,因此須特別繳回,由特殊焚化爐處理。

多數藥品可在家處理丟棄

台北市藥師公會提出「1要、2不、3注意」口訣,「1要」是指要有適當的地方保存,並定期檢查藥物是否過期;「2不」是不亂丟過期或不吃的藥物,不可倒進馬桶或水槽;「3注意」把廢棄藥物送交附近貼有「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標章的藥局,讓藥師協助分類檢收。

雖然台北市各檢收站有特別製作的「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箱」,希望讓民眾自行分類(固體藥物、液體藥物、紙盒空瓶、針具針頭)並填寫檢收單,但實際運作上,多直接交給藥局櫃檯人員;新北市在推廣「社區藥局公共衛生服務站」時,也遇到部分業績長紅的藥局,沒有時間做服務,導致服務站點增加困難。

雙北地區之外的藥品回收站數量更少,民眾至醫院或診所就醫時,可留意是否設有藥物回收箱,或者詢問櫃檯人員,亦可致電各地衛生局查詢。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則提出廢舊藥品處理步驟(詳見示範圖),教育民眾自行處理廢舊藥品,特殊藥品或醫療廢棄物再交付檢收。

陳藥師提醒道,藥品保存不宜曝曬,宜置於陰涼處;不須冷藏的藥品放在冰箱,並不會使保存期限變長;部分需特殊保存如:冷藏、不可見光的藥品,包裝上一定會標示,給藥人員也會提醒,儘量不要自行分裝。

居家廢藥處理6步驟

居家廢藥處理 6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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