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住屋三方環境 去除標籤化
台灣長期處於低薪環境,且房價高漲,年輕人若年收入未超過百萬,根本不敢購屋,即使買了房,也得勒緊褲腰帶、省吃儉用,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但若選擇租屋市場,品質又可能參差不齊。在如此多重的壓力下,年輕人想要安穩成家,可說是困難重重,更何況是弱勢族群,想以就業翻身,簡直難上加難。
民眾湧向社會住宅 凸顯購屋租屋問題
2016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後,才將社會住宅保障弱勢的比例提高為30%;但這樣的比例仍遠不及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若想再拉高比例,還需透過長時間建立觀念,才能夠達成。
社會住宅之所以要設定弱勢戶保障比例,是因為12類弱勢對象在租屋市場常吃閉門羹(房東擔心他們繳不出房租,或是會衍生其他種種問題而拒絕出租),讓他們被排擠在租屋市場之外;因此社會住宅的意義,就是要保障低收入戶及這些找房不易的人,讓他們有一處穩定的安身之所。
然而實際上,弱勢戶的保障名額少之又少,就算想與一般戶抽籤競爭,也是機會渺茫,因為能在租屋市場上生存的一般戶,也大量湧入社會住宅;為什麼呢?因為一般人擔心租屋會遇到壞房東,如果租金差不多甚至更便宜,當然會選擇由政府主導又全新的社會住宅更划算,因此導致大批民眾爭相申請,凸顯了租屋市場的隱憂。
另外在購屋市場方面,長期租房的人當然也會考慮買房,但當房市過熱、年輕人無力負擔時,自然很難進入購屋市場,導致具有一定收入能力的人也來分一杯羹,才會發生明倫社區高租金也有許多人搶著抽籤的現象。
回顧1945~1950年間,國共爆發第二次內戰,許多難民移入香港,棲身九龍北部山區,後來一場大火造成近6萬人無家可歸,才促使香港公共房屋的誕生;而當時仍受英國管轄的香港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所推動的公屋政策,更曾傲視亞洲;後因香港政府不能解決2003年後房市過熱的問題,又無力改善租屋市場,因此不斷大量興建社會住宅,結果竟供不應求,可見人民對社會住宅的迫切需求。從香港經驗可知,政府在推動社會住宅的同時,不能忽略購屋和租屋兩大環境的完善。
去年8月,內政部放寬租金補助限制,只要年滿20歲並有租屋證明者,即可申請每月最高5000元的補貼,同時開放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讓考慮租屋或買房的民眾,可自行盤算並運用這些資源;如此一來,便可平衡整體住屋結構(包括購屋、租屋及社會住宅等三方環境)。
青創回饋計畫 促進社會住宅凝聚力
約莫4、50年前,政府曾為弱勢戶建立平民住宅,卻被社會貼上貧民窟的標籤;因此社會住宅在興建初期,也深受民間抨擊,甚至還有里長帶領民眾上街抗議。有鑑於此,現今許多人在談論社會住宅時,都會提出「社會混和」的概念,以消弭社會歧視。
放眼國際,韓國的社會住宅堪稱典範,一個大型的社會住宅就包含各種不同型態的族群,有低收入戶的永久居住社會住宅,或是可居住5年、20年的國民賃貸住宅,也有由租轉售的住宅;政府會依據不同的住宅型態,開出不同的所得條件,當然租金也各不相同;甚至還規劃出專門提供老人或身障者居住的大樓,而不是以多少比例讓不同條件的人入住。
不過,林育如卻認為社會混和是個假議題,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同一個社會住宅必定包含各種不同身分及階級的人,所以本來就是社會混和的模式,無須再進行區分;不僅沒有任何意義,反而瓜分了弱勢戶的居住權益。
根據2012年內政部統計處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顯示,各縣市僅調查其中6類弱勢戶的總數便已近40萬,但8年20萬戶的30%頂多也才6萬戶,更不用說其餘未納入計算的6類弱勢族群;換言之,目前社會住宅提供給弱勢的比例,根本遠不及需要幫助的人。
但推動社會住宅時,政府並沒有凸顯社會住宅扶助弱勢的本意,只強調讓青年家庭安心居住,模糊焦點。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想將弱勢戶的住宅比例提升至50%,恐怕還需一段時間和社會觀念的轉化。
不過,台灣薪資低落、房價高漲,年輕人處於經濟上的弱勢,扶持青年家庭穩定生活,也是社會住宅的用意之一;因此台北市政府於2017年11月首推公共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讓有專長的個人或團體提出具社會性及公共服務性的社會住宅回饋計畫,申請免抽籤入住。
例如文山興隆二區公共社會住宅共推出510戶,2018年開放35個青創回饋計畫名額,總計收到196件提案計畫,受到年輕人廣泛迴響,最終33戶獲選。透過回饋社會住宅來活絡環境和凝聚居民情感,這樣的軟性機制別具意義,比起聚焦於混居比例,更有實質效益。
整體觀之,台中弱勢戶除了可住社會住宅,還能再申請社會救助金;但其他縣市只能擇一,或因同房型的租金價格不同,導致地方政府之間產生雙重標準,民眾難以比較;另外,政府現階段不應只重視興建數量是否達標,而是要先制訂完善規則,以解決目前各社會住宅操作模式及標準不一的問題。如今,距離2024年社會住宅計畫的期限已近,政府應設法平衡住宅三方環境,並持續推動社會意識,才能讓社會住宅扶助弱勢的美意永續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