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位視障律師 李秉宏願為弱勢保權益

台灣首位視障律師 李秉宏願為弱勢保權益

陽光直射眼球時的微微刺痛感,以及不由自主分泌出來的淚水,常常讓我覺得,這一刻我和一般人沒什麼樣。我的眼睛是活的,它們也會痛,也會哭,而且無比地想要和這個光亮世界說一說話!~李秉宏~

文/謝明媛
圖片提供/李秉宏

因為早產,導致視網膜先天發育不良,讓李秉宏一出生就幾近全盲,無緣飽覽這個繽紛世界,只能勉強感受一絲絲的微弱光芒,所以他白天在辦公室裡工作,可以不拿手杖行動,但晚上外出就一定要使用手杖。

生得濃眉大眼的李秉宏,是台灣首位視障律師,目前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擔任法務律師。他說他每天上下班都搭乘捷運,而從捷運站到辦公室,不但要走一段路,還要過馬路,問他走這麼遠沒問題嗎?他笑著回答:「已經走得很熟悉了,OK 啦!」

因早產而失明

李秉宏的母親懷胎6 個多月時,有一次做完產檢,在餐廳和友人聚會,突然羊水不斷滲出,急忙送醫後才知,原來是羊膜被糊塗的產檢醫生不慎刺破。就這樣,李秉宏被迫提早來到這個世界,也造成他雙眼視網膜發育不全而無法視物。

不過,李秉宏的父母並沒有因此就給予他特別對待,而是把他當成正常孩子來教養。即使後來父母北上賺錢,他被送到屏東潮州請爺爺奶奶照顧時也一樣,每天都和鄰居小孩一起玩耍,一點兒都不覺得自己是視障而與人不同。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不會憤世嫉俗的最大原因吧!因為我從小的成長環境就和一般人一樣,家人的教養態度讓我沒有負面想法。」李秉宏說。

這段無憂的童年歲月是李秉宏最快樂的時光,直到唸小學一年級時,他因為注意力不集中,跟不上進度,再加上有時頑皮,影響同學上課,所以被調到啟智班。然而這對他是不公平的,因為他並非智能不足,可是鄉下地方並沒有專為盲生設立的特殊學校,所以父親決定帶他回台北就讀啟明學校,重新再從一年級讀起;一方面讓他可以正常求學,另一方面,父親希望他能學會獨立生活的能力;而住校,就是他學習獨立的開始。

「記得我是從小六一直住到高中畢業。」李秉宏回憶:「因為父母不在身邊,一切都得自己動手,而且室友都是盲人,也不可能幫我,所以我很快就學會如何照顧自己。」

台灣首位視障律師李秉宏

雖然眼睛看不見,但李秉宏的父母一直將他視為正常孩子來教養。

從小,李秉宏的奶奶就希望他長大後可以當老師,因此他一直都以「特教老師」為努力目標。可是父親卻偏偏要他讀法律,除了一圓父親年輕時未竟的夢想外,「我爸說,讀法律不但可以保護自己,還可以幫助別人;我覺得好像蠻有道理的,就被說服了。」後來放榜,他果然不負父望,考上台北大學法律系。

「我到大學才發現班上同學個個來頭不小,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南一中,而且他們都以當法官為未來出路,但我只想當一名律師。」

大學時期, 李秉宏依然住校,但不同於啟明學校的是,他現在的室友不是盲人,而是明眼人。「我花了很多精神和時間,才融入同學及室友的生活,讓他們不再因為我是視障人而特別禮遇我。」李秉宏說,「我跟他們一起參加各種活動,像是出遊、泛舟、浮潛、打保齡球…等。而我也從這些過程中,體驗到一般人的生活方式,學會如何與他們對話及相處。」

用聽的 學法律

解決了「人」的問題,李秉宏還必須克服另一個難題。由於台北大學並非為盲生設立,所以它不像啟明學校有點字教科書,這對李秉宏來說,可是一項嚴峻的考驗,他勢必要改變原來的讀書方式。

不過幸運的是,當時台北大學已有7年招收盲生的經驗,所以校方有完備的視障資源教室及有聲書。但因為他以前習慣使用點字書,現在忽然改成聽有聲書,讓他很不適應。尤其法律條文又很無趣,他常常是一邊聽、一邊睡。

「我足足調適了半個學期,才找出適合的讀書方式。」他將有聲書反覆聽3遍:第1遍先聽個大概,了解內容;第2遍是抓出重點,再用錄音機轉錄出來;第3遍就只聽重點部分。

所以在學校裡,常可看到李秉宏掛著耳機、聽有聲筆記的身影。而如此努力的結果,也讓他拿到盲生獎學金。當他第一次把4萬元獎學金交給母親時,心中非常興奮:「錢雖不多,但表示我已不再是家裡的經濟負擔了。那筆錢對我具有『自我肯定』的意義。」

律師路走得艱辛

大學畢業後,李秉宏同時準備研究所及律師考試,但此時已無學校的視障資源教室可利用,只好請母親幫忙逐條錄誦六法全書條文給他聽。可是他律師考試落榜兩次,研究所更落榜10次,令他十分灰心。

為了不想成為父母的負擔,李秉宏開始找工作。他上網登錄人力銀行尋求工作媒合,卻因誠實註明自己是「視障」,而讓無數的求職信都石沈大海。失望之餘,他曾埋怨父親要他考法律系,也後悔當初怎麼沒去學按摩,甚至差點去送葬樂團吹喇叭。後來,母親到處寫陳情書求助,總算得到總統府回應,安排他到勞保局擔任勞保費的電話催收員。

有了穩定的工作後,李秉宏決定再苦讀1年,重考律師。終於在2004年的榜單中出現他的名字,這是他第3次應試,以第128名的成績考取律師,成為台灣第1位、亞洲第3位盲人律師,並得到當時的陳水扁總統親自召見。

可是他的律師路在考上律師後卻更顯艱辛,因為要取得律師執照,依規定必須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5個月,再到律師訓練所受訓1個月,才能正式成為律師。然而大多數的事務所一聽到他是「視障」,都一口回絕。幾經波折後,才得以在知名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實習。

原以為自己可以有機會學到律師工作的實務面,「但事務所也不知要我做什麼,我拜託他們說我什麼都肯做,才讓我學寫狀子、整理法條、接電話。」李秉宏無奈地說。

2005年9月,李秉宏接受林永頌律師之邀,進入法律扶助基金會,負責法案研擬和修訂工作,迄今已逾10年。這一路走來,李秉宏感觸很深,「當初我實習的萬國律師務所,是一家規模很大的事務所,客戶都是有錢、有地位的人,處理的案子也都與商業活動有關,像是侵害智慧財產權、國際貿易之類。而在法扶,則多半是處理弱勢者常遇到的勞資糾紛、家暴、卡債、人口販運、刑案…等。」李秉宏說,在這裡,他真正實現了父親希望他以法律幫助弱勢者的理想。

建立身障人權和福利

對於未來,李秉宏有3個夢想,分別是近期、中期和遠期計劃。首先,他希望能透過法扶,為身心障礙界推動相關的修法工作。「雖然有些障礙可能是個案因素,但也可能是因為制度不善,所以我想利用自己是法律人的身分來盡點心力。」

其次,他希望在10年後開一家律師事務所,專門辦理身心障礙人士的案子。他說他自己就是視障,所以很清楚視障者要找工作的困難。「難道視障者只能幫人按摩嗎?那是一般人都以為視障者沒有能力。」他希望未來能以自己的經驗及法律專長,為更多身心障礙者爭取權益,尤其是協助就業,並進一步改變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既有印象。

第三,如果未來,台灣的身障人權和相關的福利制度都作得不錯時,他希望能有機會輸入對岸。「我一直覺得,台灣對人權的推動是成熟的,這是我們相對於對岸的優勢。所以政府應該趕緊建立身障人士的人權和福利制度,將來可作為對岸的參考。」

身為視障人士,李秉宏非常珍惜自己所掌握的一切。李秉宏鼓勵年輕人,遇到挫折應正面看待,因為它會變成重要的成長經驗。「別只看到眼前的成敗,要把眼光放在未來。跌倒了再爬起來,你會變得更勇敢、更堅強。」李秉宏說。

李秉宏曾是錯字天王!

李秉宏剛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工作時,因為看不見,所以用電腦打字寫法律文件時,常發生打錯字的情形。「但寫錯字在這一行是很大的忌諱!」李秉宏說,他曾因此造成團隊對他不信任而被孤立,讓他很痛苦,甚至還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力不足?

後來他不斷與團隊溝通,也試圖設法改善這個問題。他把常用的法律用語及詞彙都建立成電腦詞庫,以後只要他一打出那個音,相對的詞彙用語就自動跑出來,出錯率大幅降低。「現在我已建了14萬個詞彙了,不會再打錯字,而同事也都感受到我的誠意與用心,這種誤會已不再發生。」

這就是李秉宏,作事一派地認真與負責,只要遇到挫折,他一定勇敢面對,並設法解決,不會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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