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借鏡篇】借鏡日本 照護台灣

【長照借鏡篇】借鏡日本 照護台灣

文/高毓霠

環顧全世界,已開辦長照保險制度的國家,僅德國、荷蘭、日本與南韓等國家。以荷蘭為例,是將長期照顧法納入健康保險體系;德國則是全球長照險歷史最悠久的國家。

鄰近的日本所推行的長照制度,有許多值得台灣借鏡之處。日本是全球高齡化社會最嚴重的國家,多年來,為解決因老年社會所衍生的高額醫療負擔、高齡受虐等問題,緩解家庭裡照護者的重擔,日本政府自2000年便著手推動「介護保險制度」。此項制度為年滿40歲以上公民須強制投保,屆滿65歲以上若有需要即可申請介護服務,被保險人僅需負擔10%的介護費用,其餘的90%皆由保險支付,以全民共同分擔的方式來解決老人照護問題。

根據日本自1989年以來所建構的長照制度,先推動「高齡者保健福祉推進十年戰略」(黃金計畫),大量培育專業介護人才,1994年又進一步推動「新高齡者保健福祉推進十年戰略」(新黃金計畫),建構完善介護機構制度,前後歷經10年,直至2000年開始實施介護保險制度。透過介護保險制度、介護人才養成與介護機構建立三方面並行,兼顧長照保險的福利,及完善的介護機構及高素質的介護人才以落實高齡者的保健福祉。

培養高素質的本國籍看護工,一直是日本政府推行長照政策的堅持,除明訂以「本國籍看護工」為老人照護的主要人力來源,開始大量培育專業的「介護福祉士」。在日本,要成為一位專業的介護福祉士,必須通過國家的專業考試,包括心理與生理構造、老化的認識、溝通技巧、殘障的認識及失智症認識等科目;另外的管道是經過500個小時的專業訓練,才能夠取得報考介護福祉士機會。介護福祉士未來還有機會成為照護管理師,儘管每年通過國考比率約6成,但是職涯前景仍吸引不少人力投入長照市場。

再來,是訂定高標準的外籍看護工引進制度,除了設有語言能力的門檻外,同時亦要與本國籍介護福祉士一樣通過國家福祉士的考試,不僅是謹守落實高素質介護人力制度,同時也保障本國介護人才的工作權益。

從日本的例證可以發現,高素質的介護人力、完善的介護機構以及全民共享的保險制度,是日本建構長照服務體系的三大核心。回過頭看台灣,若無法擺脫引進外籍看護為長照,著手培養本土照護人力、建構完善的照護體系,台灣的長照註定將是一條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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