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安全堪慮 都更莫打假球

老屋安全堪慮 都更莫打假球

文/謝璦竹

本(11)月將舉行地方縣市長與議員選舉,而近期地震頻發,雖然幸無傷亡,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議題再度上升為許多候選人的政策前沿。

然而,不管是都市更新,還是門檻較低的危老重建,推動速度一直上不來,近年更因為營建成本暴漲,開工明顯減速。對於如何加快都更及危老重建,專家認為政府必須拿出魄力,不要打假球。

尤其雙北老宅數量龐大,隱患極深,自921大地震以來,重建呼聲就沒斷過。我國都更法制化迄今已近60年,1964年〈都市計畫法〉增加「舊市區之改造與新市區之建設」專章,復於1973年修法改為「舊市區之更新」專章,然而檢視成效卻進展遲緩。

據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賴宗裕教授指出,1960年代至80年代期間,都市更新由政府完全主導,但至80年代後期,政治經濟的民主自由逐漸深化,加上公務體系人力不足等因素,推動力道難以為繼,成效不彰,政府由主導者退轉為審查者。

至1993年,台北市政府修訂〈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加入以容積獎勵方式,吸引民間團體推動都市更新,正式揭開了「民辦都更」的序幕。隨後在1998年11月發布實施的〈都市更新條例〉,承襲台北市的實施規範,提供容積獎勵鼓勵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並引入權利變換及都市更新會等制度。

然而,在民辦不如預期的情況下,「公辦都更」近年又重新成為希望所寄。雙北市政府與中央先後成立行政法人住宅與都更中心,專責都市更新。

儘管都市更新是國家重大政策,但土地是私人的,重建的是私人房產,整合面臨重重困難,導致各地縣市政府多半重重劃、輕都更。但重劃市地並不能解決這些老舊危宅的風險,專家呼籲,政府應實施全面普查,並拿出魄力來加速都更。

營建成本暴漲 危老停擺

除了原本面臨的整合困難,近年通貨膨脹飆漲,更讓都更與危老重建市場幾乎停擺。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總監黃舒衛說:「短期兩三年內,因為營建成本上漲太多,而房價趕不上成本漲速,建商對危老改建的動力不高,甚至有建商直接讓建照逾期撤銷。」

營建成本上漲對都更危老的建商來說,有所謂「三倍數效應」,也就是許多上百億元規模的大型指標都更案,多半以建商1/3、地主分回2/3作為分配比例。以造價每坪漲10萬元為例,建商每坪負擔就增加30萬元。因為建商除了要負擔自己的部分,連同地主造價成本上揚的部分也要一併吸收。量體愈大,「三倍數效應」對建商所造成的衝擊就愈大。

都市更新的好處不只可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與財產,更可以增加新屋供給,促進城市發展。台北市作為首都,從大同區到大安區,處處都有都更的需求。台北市副市長、無黨籍市長候選人黃珊珊曾提出,由市府主動協助溝通不同意戶,以及規劃中繼住宅協助安置等政策;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陳時中也喊出,上任後就要立即啟動信維大樓都更專案。

國民黨市長候選人蔣萬安則提出「早進場、增彈性、擴量能」等3大加速公辦都更政策。早進場是降低目前9成有參與意願、市府才進場的門檻;擴量能是以市政預算補充公辦都更人力;增彈性是針對有公安疑慮及過去有特殊歷史背景的整宅,例如信維大樓,透過專案方式檢討基準容積率。

不過,對於各市長候選人的相關政策,專家不敢太樂觀。黃舒衛說,「公辦都更還是一樣要招商,但對建商來說,如果誘因不足、無利可圖,就不會投入市場。」誘因不足是否可以透過增加獎勵來增加誘因呢?黃舒衛指出,目前都更的獎勵林林總總,但未必都能通過審議,因此增加獎勵措施不一定能提高建商意願。至於危老改建,雖是採協議合建,沒有分配的問題,不需冗長的審議,但要經過所有權人100%的同意,是另一個門檻。

台北市公辦都更斯文里三期「斯文首善」今(2022)年交屋,市府分回119戶作為社會住宅出租。下圖為社宅布置示意圖。(圖片來源:斯文里三期公辦都市更新臉書)

海砂屋輻射屋至今拆不了

更令人憂慮的是,許多建物明明已經被認定為海砂屋或有輻射鋼筋,但仍然無法改建,這又是為什麼呢?黃舒衛說:「最大的問題是錢從哪裡來?即使只是外牆磁磚脫落要補強,都不一定能讓所有人同意出錢。」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公會理事長莊英麟也表示,一旦被認定為海砂屋,若不能很快完成整合,甚至連銀行貸款都會變得困難。

以1992年爆發的輻射屋事件為例,截至今(2002)年10月,全台列管的輻射屋有1669戶,但拆(清)除件數只有129戶,處置比率不到10%。這是因為當時原能會僅願意花費5.6億元,收購輻射劑量較高、一年達15毫西弗以上的共98戶;至於5到15毫西弗的住戶則只能領20萬元救濟金,外加房屋稅減免等;5毫西弗以下的甚至沒有任何補償。這樣的做法不但讓同一棟住民難以整合,也造成日後拆除的困難。

而人力不足的問題也暴露出政府的都更政策沒有對症下藥。莊英麟表示,都更與危老重建最難的地方,在於需要很多不同領域的專業整合,不是有建築師就可以做到,還需要估價師、各類技師、銀行、稅務專家等十多個領域的專業人才。官員雖然有心,但他們不可能一一介入解決。都更牽涉許多人的生命與財產,要做好溝通,讓每個人都滿意,「按照政府目前的做法,即使1000年也不可能完成都市更新,」他說。

身為推動師,莊英麟和他的學生團隊有不少成功經驗,但他認為,政府應該思考更有效的做法,畢竟台灣處於地震帶,萬一像921大地震的強烈地震發生在人口稠密的雙北市區,1/3的房子可能都會被震垮,那時再來都更已經太晚了。「雙北有很多4、5層樓的老公寓,一旦發生7級以上的淺層地震,恐怕住在這些老公寓的人,1/3甚至半數都會被埋在裡面。那時再來都更,傷亡已經造成,為時已晚!」

黃舒衛也同意,若不是民氣可用,都更要推動可說是難上加難。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後,〈危老條例〉通過就是一例。因此,目前政府正在討論針對即將落日的〈危老條例〉常態化,黃舒衛認為不失為一個辦法。不過,由於危老重建較難顧及公益性(基地小,難以要求增加如托兒與日間照護等社區設施),〈都更條例〉也應該相應完善起來,確保需要都更的地區能順利推進。

但現實的是,黃舒衛說,對各地方政府來說,比起都市更新,設定重劃區或新市鎮開發是成效最快的方式,可以快速回收投資成本,挹注土地財政的收入,但卻會間接拖慢舊市區重建的速度,排擠有限的資源。他提議,劃設「成長管制線」或「設施服務線」,以總量、均衡的方式,把資源重新引導到市區重建、活化的途徑,才能降低老舊社區發展的落差。

這指的是,檢討既有都市計畫開發範圍有沒有達到當初計畫的服務設定水準,如果人口數未達標,或是公共設施提供的服務水準不足,就不准再往外去找農地、工業地來重劃或變更。然而,黃舒衛也承認,這些理想雖好,但對縣市政府沒有約束力,很難實現。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學者專家,難以真正發揮其監督與顧問功能。

莊英麟建議,從建物的安全性著眼,既然都更是必然的道路,各縣市政府應該撥預算對建物進行全面普查,並進一步投資、建立政府專屬的都更服務與營建部門,才不會因為無利可圖而找不到建商,也才能全面掌握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銀行、估價師、稅務專家、建築師與技師等,即時回饋,推動相關法令的完善。

以銀行承接都更案為例,雖然可以藉由調整建商與所有權人的分配比例,來改善建商承受的營建成本上升問題,但幾乎都遭到所有權人的反對而難以實現,導致銀行也對都更危老案縮手。這類問題,若將來由政府投資的專屬都更服務與營建部門來擔任實施者,由於政府的信任度高,將可大幅降低銀行壞帳的風險。

新北市政府公辦都更大陳社區單元二「勝開大地」2020年已完工。(圖片來源:新北市財政局)

公辦都更淪為公有地都更

目前中央與雙北雖然已有行政法人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依法可以擔任都更實施者,但住都中心業務主要仍以公有地為主,且還是需要透過招商興建。

賴宗裕教授即指出,目前絕大多數公辦都更處理的土地,其產權僅包含公有土地或準公有土地(台銀、台電等公營企業等土地)。換言之,公辦都更幾乎成為「公有土地都更」同義詞。都更與否進行的考量,侷限於整合的難易度,忽略充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

舉例來說,新北住都中心指標案「永和大陳社區」,其土地50%為公有地。台北市已完工的大直北安段都更,也是屬於國有地眷舍。且因為人力不足,興建仍然是透過招商。

由於台灣土地全面私有化,都市更新的困難度也高。黃舒衛說,在國外,例如新加坡、中國大陸與英國等曾有成功都更經驗的國家,由於其土地非私有,私人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權,因此當政府要進行都市更新時,可依循法令按照剩餘年限給予拆遷的財務補償。然而台灣土地屬於私人,政府在法律上沒有拆遷的權利,即使現在雙北政府都有所謂「代拆」的規範,仍然都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不可能逾越法令的範圍。

不過,莊英麟很樂觀,他認為都市更新後,不但建物的耐震性大幅改善,市價也會水漲船高。以台北市來說,至少是原本的兩倍以上,因此政府沒有虧錢的問題,還可以因此得到許多社會住宅,解決房價過高造成的社會問題,實應積極推動,才能真正促進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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