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館怎麼滅?】滅蚊大作戰 從4面向全面整頓

【蚊子館怎麼滅?】滅蚊大作戰 從4面向全面整頓

透過調查圖鑑的方式集結成書,姚瑞中希望讓更多人正視台灣蚊子館嚴重的問題。如何有效掌握上游審慎審議、中游嚴格管控、下游落實退場,以有限資源積極運用,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

文/高毓霠
圖片提供/姚瑞中

一張張黑白的照片,拍的全是台灣各地的閒置空間,為了瞭解全台到底有多少類似的蚊子館,2010年開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兼任副教授姚瑞中率領學生組成「失落社會檔案室」,搜尋台灣各地的蚊子館(指未被妥善利用、門可羅雀的公共建設),4年下來共揭露400多座蚊子館,並出版4本《海市蜃樓: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以黑白照片搭配文字,描述千奇百怪的蚊子館景象。

他尤其憂心,過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表示,要從源頭控管存有閒置疑慮的設施,最後仍礙於各方壓力,被擋下的53件孑孓館全部「復活」。面對工程會業務分配到國家發展委員會、財政部和交通建設部,是否造成多頭馬車疑慮,以及若監督機制分工協調不良,致使蚊子館可能會更猖獗。

姚瑞中企盼透過微型社會行動來監督政府,讓更多人正視這個問題。「有些閒置設施雖然興建金額小,但是全部金額累積起來仍是很可觀。」他指出,以這種類似社會調查圖鑑的方式,將不合理的地方整理集結出來,裡頭藏著許多背後的弊案、掛鉤,透過這些脈絡和線索,讓民眾能更瞭解我們過去社會國家機器在運作的痕跡,並思考可以如何來改變這樣的現況。

閒置設施活化必須調整的4面向

「政府的確有在進行活化,但是處理速度稍嫌緩慢,甚至有些活化方式不得要領也令人擔心,像是花更多的錢做活化,結果二度變成蚊子館。」姚瑞中提出4個方向進行整頓,以利閒置設施能有效的得以好好活化。

一、中央審慎評估 肩負帶頭作用

儘管中央政府已展開全面活化措施,但各縣市政府未能有效掌握轄區內的閒置清單,又要如何談籌資整治?姚瑞中提醒,做為一個主管機關,對於隱匿不報、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勢必要從源頭嚴審,徹查把關,才能掌握有效的名單。如何強化上游審慎審議、中游嚴格管控、下游落實退場,以有限資源積極運用,是當前嚴峻的課題。

面對實際情況,帳面上的蚊子館數量只是冰山一角,中央及地方清查仍顯被動,對新建設的效益把關也不嚴,造成舊蚊子館一堆,而新的蚊子館又不斷製造中。他認為,原僅清查中央興建或補助經費之公共設施,於2013年擴大列管範圍,應增加列管地方自籌經費興建案件,落實全面性清查閒置公共設施。

各級政府興辦公共設施,應就轄管地區作完整的盤點與整體規劃,並需搭配周邊交通妥適規劃,且中央與地方應為一體,不應各自為政,除利各項公共建設發揮其應有效益外,並可避免新生閒置公共設施。

姚瑞中認為,錯誤政策往往都是中央帶頭做起,因此他也提醒,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更審慎評估,就整理出的名單中,找出具代表性的做「有意義」的活化,然後推廣給地方縣市政府參考,透過中央帶頭的位置所產生的效應,加強活化效益。

坡州Heyri藝術村

占地15萬平方公尺,近380個廠商進駐的韓國HEYRI藝術村,透過群聚效應,發展出具備完整上下游生產鏈產業結構的最佳例子。(圖片來源:坡州Heyri藝術村官方網站)

、舉辦巡迴講座 導入活化新思維

「針對既有的閒置公共設施,應該要想辦法有效的活化」,姚瑞中提出,政府可邀請專家學者協助撰文、調查,將成功活化的案例(包含國外案例)整理出版,並進行巡迴講座,舉辦講習,供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以及社福、身障、長照、慈善、幼教、文化、小型工作室等單位參考辦理。

活化的重點是要讓閒置空間的用途不再侷限於政府的想法,從外部觀點導入活化新思維,以期更符合地方或社區的需求。像是縣政府升格直轄市後,留下許多辦公廳舍,為避免該設施閒置以及列管,多採「封閉型活化」政策,以台中市為例,升格直轄市後舊台中縣政府辦公大樓僅少數單位進駐,建議可朝向積極活化的方向,使得公共設施的使用更為多元。

三、跳脫營利導向 提高社福單位使用比例

目前政府部門最常處理閒置空間的方式就是以BOT給廠商處理,最後出來的只剩一棟棟百貨公司、旅館、購物中心,這種把原有公家資產變成私人產業、讓利財團的作法,有違社會公益,看在姚瑞中眼裡,只能搖頭感嘆。「活化不只是硬體的再使用,也關係如何與當地建立起情感上的密切關係。」姚瑞中舉例,如高齡化的鄉鎮,閒置空間可提供社福團體建立老人養護中心等,而不是「山也BOT、海也BOT」, 獲利都是財團、建商或政客。

2010年,時任行政院長的副總統吳敦義特別召見姚瑞中等人,並曾允諾釋放給非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活化,「結果更多是BOT給財團。」他強調, 並非是反對以BOT方式處理閒置空間活化,但是使用比例明顯失衡是事實,他進一步建議,「閒置空間的活化,必須有一定的優先比例使用權提供給慈善機構、社福團體、弱勢組織,而非全部以營利為導向。比如原先設定有90%為BOT、10%提供社福單位使用,不妨調整其比例為5:5或是4:6較為妥當。」

再來就是政府雖然一再喊出「文創產業園區」,但台灣還只是停留在「用文化做生意」的框架中。「在台灣隨處可見的文創產業園區全都在做展售平台,絲毫看不到研發單位或工作室存在,這樣是很可惜的,像是華山、松菸、三創數位生活園區等文創園區群都是如此,應該將這些園區釋放部分空間給後端研發機構做平台,而非全部淪為展售平台來使用」,姚瑞中說。

以韓國坡州城附近的HEYRI藝術村為例,它就是在創意經濟的概念下,發展成具備完整上下游生產鏈產業結構的最佳例子,擁有完整產業鍊的聚落,透過群聚效應,發展出可觀的能量。HEYRI藝術村由多位藝術家發起,至今有近380家廠商進駐文化藝術園區,其中包括畫家、音樂家、作家、建築家共同參與建造工作室、美術館、博物館、畫廊、公演場所等,讓這個地方不僅是國內外藝術作品展示空間、各種藝術節日活動空間,也是促進國內外藝術交流的場所,再者它同時還是一個藝術產業中心,讓文化藝術產品從生產到銷售能一體化進行。

四、修訂舊有法規 同步與時俱進

「過時的法規,該修訂就要做調整」,姚瑞中指出,台灣目前的相關法規都還是過去30、40年前的老法規,導致許多執行礙於不合時宜的法規框限,而無法靈活彈性的制訂活化策略,實際成效不如預期,造成蚊子館依然叢生。加上公家單位人員沿用舊有法規,便宜行事的下場,也讓活化缺乏創造性。他強調,檢討現有法規並加以修正,與時俱進,才有可能突破現有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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