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對抗溫室效應和氣候變遷帶來的強烈衝擊,各國在2015年12月的聯合國氣候峰會已通過巴黎協議,致力將全球平均溫度升幅控制在2℃以內。Google、蘋果、鴻海、台積電等國際大廠,紛紛簽訂發展潔淨能源商品;而台灣2025年的綠能目標大限將至,爭端不斷的營農型光電,是否能夠突破重圍,成為台灣未來能源轉型的主力?
文/蕭有涵
1997年,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164個成員國之一,但貿易一開放,台糖首當其衝,接連關閉了部分糖廠,為作出因應對策,在10815公頃的土地上規劃人造林,收取每公頃48.8萬元的補助,以彌補流失的貿易差額;18年後,台糖在屏東185縣道兩側開闢了台灣最大的人造林區,這片人造林占地面積廣大,林木扶疏、鬱鬱蔥蔥,不僅是民眾休閒觀光的絕佳去處,還成為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棲息地。
但近年隨著各大廠牌對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去(2019)年竟傳出台糖要在屏東萬巒砍伐這座20萬噸的人造林,預備未來提供台積電在屏東規劃太陽能發電廠之用;此事一爆出,立刻引發各界撻伐,這種犧牲自然界林木而換來的電力,還能稱作綠能嗎?
然而,台灣目前的電力種類,依照占比多寡分為燃煤、燃氣、核能、再生能源、燃油、水力發電等6大類,其中再生能源又分為慣常水力發電(川流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與廢棄物發電等6項。由於許多再生能源(如風力、水力)發電的條件,受限於地理位置和季節性,因此唯一具有開發潛力的能源,非太陽光電莫屬,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但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無限擴張的光電板,是否會造成巨大的環境衝擊?抑或是成為帶動台灣經濟、能源轉型的新興動力?此外,營農型光電又該如何與土地共生共存?
2025年綠能目標大限
自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即訂定綠能目標,推動再生能源轉型。去年國內的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為5.6%,並預計在2025年調升至20%,其中尤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需達到66.3%的目標挑戰最大;目前政府和民間全力衝刺,希望能努力突破2025年的第一關卡。
蘋果推潔淨能源 再生能源夯
隨著氣候變遷和溫室效應的加劇,2015年12月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中,以巴黎協議取代1997年已然失效的京都議定書,各國紛紛採取措施,發展再生能源,欲將全球均溫升幅控制在2°C以內,以低碳的綠能作為推動經濟成長的動力來源。
在巴黎協議的推動下,已促使許多國際大廠進行產品轉型,例如去年4月,美國蘋果公司便與生產iphone手機供應處理器晶片的台積電,和組裝零件的鴻海集團,簽訂綠色能源生產條約,共同參與「潔淨能源供應商」計畫,以符合蘋果要求全綠電生產商品的條件,也順勢推動了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其次,台灣是島國,能源開發不易,幾乎98%的能源仰賴進口,而在地球資源日益枯竭的態勢下,若有朝一日遇到能源不足的情況,台灣又沒有十足的應對措施,勢必將面臨價格浮動的巨大風險,這等於是把自身的生活品質和能源安全託付他人之手;顯見再生能源的推動,確實有其必要性。
而且在2016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布的環境品質指標排名中,台灣的空氣汙染排名為39國中的第37名,僅低於以色列及南韓,空氣潔淨度幾乎敬陪末座;另外,空氣中PM2.5(懸浮微粒)的平均濃度愈高,愈容易提升肺癌、中風、缺血性心臟病、慢性肺病等風險,而台灣PM2.5的平均濃度竟超過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的兩倍,難怪肺癌在全國十大癌症的排名居高不下,空氣汙染的元凶與燃煤發電息息相關。
農電共生拉鋸戰 還須保留生態區
所謂太陽光電,可分為屋頂型和地面型兩種,而地面型又可再細分為變更型光電和營農型光電;變更型光電因使用廢棄土地為發電區,較無抗議聲浪,但提倡農電共生的營農型光電,卻須面臨各種農糧、水飼與生態保育問題,因此一度引發爭議。
政府於2016年設定光電目標初期,原本預估屋頂型發電量須達3GW(30億瓦)、地面型17GW;但一段時間後發現,屋頂型光電板提前達標,地面型光電反而停滯不前、推動緩慢,後來經過修正目標,才將屋頂型調升成6GW,地面型下修至14GW;原因便是政府對地面型推動過度樂觀,不曾料想農電共生的方式會引來農田棄耕問題,恐導致國內農業的加速破壞。
財團法人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在政府未設定妥善機制前,的確有這種情形發生,以南部一甲農地為例,申請者需繳付縣市政府回饋金500萬元,加上投資設備4500萬元,若以一年光電板電價收益600萬元計算,成本很快便能攤平並獲利;由於種電效益比種田好,導致許多農戶因此廢耕,或想變更土地,以獲得更好的收益。棄耕現象在光電推動初期,確實是個頭痛問題。
在考量台灣土地嚴重流失、糧食自給率偏低的情況下,農委會作出調整,規定凡申請農電共生的土地必須在10公頃以上;並且光電板的遮蔽面積要低於10%,避免農作物吸收不到光線,影響正常生長。同時農委會也訂定農作物產量須高於70%,以最低產量杜絕棄耕亂象,否則無法申請農電共生。
然而,農作物是保住了,但野生動物的棲息地依然受到極大威脅。當時政府盤點嘉義布袋374公頃的鹽灘地,預計作為鹽田光電的發展區,但探勘後發現,這裡雖無人居住,卻是黑面琵鷺、燕鷗的家,若在這裡架起一片片的太陽光電板,當來年東北季風吹起時,便再也看不到這群南飛避冬的候鳥了。
因此,成功招標的承辦商韋能能源(Vena Energy)與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合作,進行生態監測調查,最後僅規劃出102公頃作為鹽田光電區;另外在案場北方,則劃出30%的土地成立生態保育區,一方面保留既有水域及鹽田遺跡,另一方面也保住了候鳥的棲息地,讓嘉義布袋成為生態與發電共生的成功示範案例。

嘉義布袋的374公頃鹽灘地,是黑面琵鷺(右圖)的家,承包商與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經生態監測調查後,規劃出既能保留水域生態(左圖下方綠色區塊),又有鹽田遺跡的鹽田光電區(左圖紅色框內太陽光電板區塊)(左圖來源:韋能能源)。
李翰林表示,農業該保、生態該護、再生能源也亟需開發,但3件事碰在一起,卻起了衝突,關鍵就在光電板有沒有放在正確的位置上。先前台灣尚未建立完整機制,讓光電板與農地問題陷入拉鋸戰;若能事先規範,調查清楚每一分土地的特性,並列出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告知業者架設光電板的困難處,例如可能因地處斷層帶,而須承擔高昂的維修風險,或須額外規劃生態保育區等挑戰;如此便能引導他們到適當的地方進行再生能源的開發;否則,若不考慮這些後果,執意要破壞原有的土地調性,一定會引發綠色衝突。
因此,要真正做到農電共生,仍是一條漫漫長路;因為國外的參考案例無法照本宣科,完全套用於台灣現況,僅能透過不斷揪出問題、修正、規範,才能發展出因應台灣風土民情的再生能源產業樣貌。李翰林也表示,再生能源的開發,不應排擠土地的原有用途,而是要達到多功能的使用和創造附加價值,讓農業得以繼續、農民增加收入、改善基礎設施,使土地產生加乘作用,這才是「共生」的本質。
各廠亟需綠能 穩定供電挑戰大
今(2020)年7月,台積電簽訂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行動「RE100」,並列共同加入的240家企業成員之一,也是全球首家簽下RE100的半導體業者。各國大廠非綠能不買單,讓再生能源的推展勢在必行。
電力間歇性 Gogoro儲能賣台電
對於各大科技廠牌的綠能要求,台灣的再生能源是否足夠?李翰林表示,再生能源的產生,來自不同的天然動能,例如風力、水力、太陽能板、地熱等,多數的動能會因地域或季節性,決定產能的多寡,例如風力發電須倚賴冬季強勁的東北季風,而水力須倚賴夏季的雨水,但一冬一夏,恰好補足了因季節差異所導致的缺電問題;或是同一時間內,北部若是陰雨綿綿,便可透過中南部的太陽能持續發電;換句話說,就是利用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和分散性,相互補充並穩定台灣全島的電網系統。
而拜科技進步所賜,這種「靠天吃飯」的綠能,不是不可預測的,民眾和企業體可透過氣象資訊綠能虛擬營運中心的綠能預報,預測當日太陽光電及風機的發電量,內容包括發電量密度分析、未來3~7天的綠能發電量預估等,以作為電力調度的參考依據,降低再生能源的不穩定性。
台電也針對電力的供需穩定,早先推動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 DR)系統,意即在尖峰用電時段,透過價格機制或折扣誘因,改變用戶的用電習慣或用電量,使尖、離峰負載更均衡,並延緩電源開發,達到穩定供電,避免電力系統超載的目標。

電動機車Gogoro 在台鋪設的智慧電池交換平台,總裝置容量是特斯拉最大電池廠的一倍之多。
另外,民間企業方面,電動機車Gogoro在台灣各處所鋪設的智慧電池交換平台Gogoro Network,總裝置容量達560MWh(千瓦/時),是特斯拉全世界最大電池廠250MWh的一倍之多,未來全台1500個換電站,可望成為儲能系統,在缺電時,將電力賣回台電使用。如此做到「氣象預報、需量反應、電力蓄能」三管齊下,才能穩定台灣再生能源的發展。
李翰林表示,一般人或許認為,太陽光電平均一度6元,價格偏高,那是因為與現今低廉的電費比較所致。台灣現今的電費並未計入各式外部成本,例如空汙處理費、核廢料處理費,或健保給付費用等;而不合理的電價和補貼,自然會造成許多負面影響,也無法帶動各產業的發展。若將這些後續成本通通計算在內,則再生能源的價格目前雖高,卻相對合理。
水產養殖待評估 環社檢核3步驟
即使各界對電力系統已作出十足的應對措施,但對農業生產者或養殖業者來說,是否就不會受到衝擊?許多人質疑,太陽光電設備會不會導致重金屬的溶出而汙染魚塭?李翰林表示,太陽光電板60%是玻璃、20%是鋁框,剩下的20%才是內部的電線封裝材料,使用壽命長達20年;但即使20年到期,發電效率仍有80%,是非常穩定的電子產品;另外,目前坊間也有業者和民眾進行金屬溶出實驗,並未傳出有金屬汙染的問題。
但除此之外,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資料顯示,在魚塭上加裝太陽光電板,對某些養殖業者來說,卻是件好事,例如怕熱的虱目魚,會因為魚塭上方加裝了太陽光電板,遮蔽部分陽光,穩定水溫,有助其生長;然而,這樣的特點是否適用於所有養殖物種,則須更進一步的調查和研究才能定案。
2018年,國內時常爆發綠色衝突,原因就在於沒有做好環境條件評估;因此今年3月,各環境保護組織借鏡英國和加州經驗,並蒐集民間意見,向經濟部共同提交NGO版的環境與社會檢核草案,經審核通過後,被正式列為太陽光電環社檢核機制,其中可分為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環境衝擊檢核、社會影響檢核等3大步驟。透過評估結果,可讓業者於成本考量下,避免在不當的地方進行再生能源開發。
今年9至11月,台南學甲和嘉義布袋都各有一個鄉鎮剛完成第一階段環境議題辨認程序;其程序包括農委會須審核申請者的土地面積是否達到70%的農業生產標準,以及業者須準備充分的因應對策,才能獲頒執照,繼續下一階段。未來其他縣市都可比照辦理,將太陽光電板架設在對的地方。
另外,未來兩年內,太陽光電板規模擴大後,若遇到設備破損或汰舊換新,將啟動回收機制,環保署會透過每塊光電板的廢棄物處理編號,通知相對應的回收廠進行回收,同時業者可將事先抵押的回收處理費贖回,避免報廢的光電板繼續侵占土地。
台灣前期對於再生能源的開發爭議不斷,無論是漁電共生、鹽田共生或砍樹種電,在在挑起大眾的敏感神經,但在對抗氣候變遷的壓力下,迫使各廠不得不拉起氣候警鐘、遵循國際協議。然而,再生能源的開發,是否能夠真正為台灣帶來經濟、能源轉型的一線生機?抑或面臨更大的變革及挑戰?還有待各界持續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