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節水 台灣應不致缺水

做好節水 台灣應不致缺水

新加坡、以色列和南非之所以可以節水成功,最主要的關鍵有二:一是政府部門執行效率主動積極;二是政府與民眾作好充分溝通,讓民眾願意配合。

文/謝明媛
攝影/顏志倫

水,是一切生物的生命泉源,也是農業與工業的發展命脈;面對水荒問題,政府應以何種新思維來解決?農經專家李武忠教授認為,政府不應再像過去一樣行禮如儀或臨渴掘井,把眼前的危機解除後就鬆懈了;而是要有長遠且完整的規劃,並有系統地持續推動。尤其在立法上,不僅要務實,更要及時。

「像『水污染防治費』已通過多年,一直到2014年12月底才開始實施第一階段徵收。」李武忠說,「政府的執法腳步要加快,執行力要確實,同時要讓老百姓願意配合,這樣政策才能發揮效果。」

另外,李武忠也以自身的農經專業,建議政府建立完善的水權交易機制,這是現今國際提高用水效率和解決用水供需平衡的重要方法。雖然台灣所實施的用水移轉補償已具水權交易雛型,但缺乏自願性,而且只有一方獲利。

如何開源節流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解決水荒的方法不外乎「開源」與「節流」二途。在開源方面,台灣若想以增建水庫來儲水是不容易的,但政府可考慮設置地下水庫或提高水田湛水深(註)來幫助蓄水量。

註:栽培水稻的水田都會保持一定的水深高度,提供水稻生育所需。台灣水田湛水深大都在6公分上下,日本則為25.2公分。

在開源不易的情況下,「節流」就更顯重要。以台灣供水狀況而言,水庫占總供應量的24%,但目前因淤積嚴重,有效蓄水率僅剩11%,遠低於日本的36%,因此有必要定期清淤。

另外,台灣河川的污染問題也對供水影響很大。本來河川引水應占總供應量的43%,但從齊柏林拍攝的記錄片「看見台灣」,以及日月光工業廢水污染高雄後勁溪的案例來看,政府除了要大力整治污水問題,也應採取法治力量讓工業廠商了解,若再排放污水,就要付出代價,藉以遏阻再犯。

至於在落實用水大戶徵收水污費方面,因工業用水價格偏低,同時配置節水設施要花較大經費,基於利潤及成本考量,廠商大都不願投資。因此若能提高水價,或是給予節水獎勵,將能提高廠商節水意願。像新加坡政府採取強制規定用水大戶需安裝私人水錶,並每年呈報節水管理計劃,大幅降低水源浪費,台灣可借鏡參考。

此外,台灣自來水管線漏水率超過22%,高於全球平均值18%,更遠高於新加坡的5%;不僅浪費,也造成無謂的經濟損失,估計管線漏水讓水公司1年平白漏掉數10億元,實應積極改善。像日本已逐漸使用不鏽鋼管道替代原來的鑄鐵管道,使得漏水率僅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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