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獻策篇】落實4方向,建構完善長照體系

【長照獻策篇】落實4方向,建構完善長照體系

台灣長照政策正走在十字路口,政策推展需要新思維,相關立法也需謹慎評估規劃,否則將扼殺照顧服務與人力的發展。

文/高毓霠
攝影/顏志倫

老化與少子化的速度來得太快,台灣社會將很快變成倒三角形結構。人口老化問題是全民必須面對的課題,而不是只有社政或衛政單位、社福團體的業務。

尤其,擺脫當前外勞作為替代性照顧人力之扭曲現象,以及我國長照體系原地踏步的困境,督促立法與行政部門加緊腳步處理長照議題,俾我國嚴峻而迫切的照顧需求,能在更完善的架構下,早日得到解決。

建構完善長照服務體系4大方向

儘管長期照護政策推動多年,其發展仍面臨多項困境,主要是經費不足、人力嚴重缺乏、空間取得困難、社區總體照顧概念不足等困境。對此,擔任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近20年的吳玉琴提出建議,認為長照政策推展,需要新思維,相關立法也需謹慎評估,否則將
扼殺照顧服務與人力發展。

方向1:經費編列應充足,強化服務與資源

當發展長照服務經費編列不足,會限縮長照服務的使用。以民眾需求最高的居家服務為例,許多縣市就曾面臨經費不足支應的窘境,導致不開新案、縮減服務時數的惡性循環。

此外,經費不足也影響長照體系發展的樣貌,吳玉琴表示,當錢不夠,就更難開展新型服務,或是配合失能家庭需要而增加夜間服務的可能性,這都會讓民眾對長照服務缺少信心,同時讓外籍看護不減反增。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於2013宣布,推動「台灣368 照顧服務計畫」,3年內投入超過100億元,在全台368 個鄉鎮推動老人日照服務,以「一鄉鎮一日照中心」為目標邁進,讓年長者在白天可以就近於社區的日照中心,得到妥適的照顧和服務。

方向2:培養本土人才,充實人力缺口

但為何台灣照服員目前人數不足?像是待遇不佳、勞動條件差、社會地位低、職業尊嚴及專業角色未受肯定、欠缺職業生涯規劃、流動率高等,國人投入長照服務工作意願低,加上長照服務人力外勞化,都是造成長照人力不足的原因。

另外,吳玉琴指出,2010年投入長照服務的照顧員有1萬9,154人(含居家、社區、機構式服務),而外籍看護工截至2014年10月已達21萬5,000 人,每年人數還在持續成長。尤其,我國長照體系所需人力,多數仍仰賴外勞,若進一步再放寬限制,將會大量剝奪本地照護服務員的工作,並扼殺現有的長照服務體系。

儘管勞動部一直宣稱外籍看護工是「補充性人力」,但就目前觀察,卻是本土長照體系服務員的10倍人力,不免讓人憂慮,到底誰才是長照人力的主力?

吳玉琴強調,「衛福部、勞動部應共同研擬,如何讓國人長照人力長出來,台灣的長照,終究要靠自己。」

對於政府相關部門將要調高照服員鐘點費,以吸引人力投入長期照顧,她認為那僅是頭痛醫頭的作法,若要為人力解套,擁有質量兼具的照服員,除了提升服務員薪資待遇外,重要的是建立照服員長期培訓及職涯發展制度,強化照服員專業能力及形象,改變訓用不合一的亂象,甚至建立國家考試與證照分級制度,以使年輕人願意投入服務,否則台灣長照制度將僅是海市蜃樓。

方向3:建立社區整體照顧體系,導入「預防性」照顧思維

對失能者或獨居長輩所提供的長期照顧服務,應整合多項服務資源,建置「以老人需求為中心」的社區整體照顧體系。吳玉琴建議,都會區更應以一個中學學區做為服務推動的範圍,建置各項老人福利服務。

目前台灣建置中的長照體系,社區式、居家式服務是亟需發展的服務類型,也是未來老人能否「在地老化」的重要關鍵。在地老化所需要的兩大要素,就是社區的服務人力與使用者,完善「社區式+居家式服務」之社區整體長照服務才是長照正途。

納入社區整體長照服務,以國中學區為一社區範圍,減少居服員交通車程之勞費、減少空班,照護員也能有較好的工作環境與待遇,才能建構完整、便利的長照服務體系。

她也強調,長照應導入「預防性」照顧的思維,將重點放在縮減老人失能程度與時間上,提升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減輕醫療與照顧負擔著手,才能真正治本。長照應輕重兼顧,以積極預防壓縮重度需求。

長照

長照應導入「預防性」照顧的思維,將重點放在縮減老人失能程度與時間上,提升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減輕醫療與照顧負擔著手,才能真正治本。

方向4:閒置空間活化,拓展服務據點

吳玉琴表示,在開辦社區照顧服務時,空間取得困難,社區式日間中心在建管、消防法規定位不清,地方政府無從遵循;而公有閒置空間卻取得不易,使用用途變更程序繁複,鄉鎮市公所配合意願低,私有場地又不易符合設立條件。

「很多學校閒置或幼稚園結束營運,可活化成日照中心、老人運動場、集會教育場所。」她建議,由副縣市長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督促空間活化,才能提供更多日照或社區據點,讓老人得到更完善的照顧。

長照十字路口 保險給付方向須謹慎

根據目前政府所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範的給付方式,主要分為兩大類:其一是「現金給付」,是對於家庭照顧者之補償。其二是「實物給付」,其細分為居家式照護(包括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家務服務、喘息服務等)、社區式照護(包括日間照顧、社區復健等),及機構式照護(即全日型機構照護)。

以日本與韓國來說,都是以「服務模式」來規範給付項目,但是台灣因為有列出現金給付,像是身體照顧、家務服務、安全看視等都擬給「照顧者津貼」,另外連照顧訓練、照顧諮詢與關懷訪視服務,也都研擬給付。吳玉琴憂心地說:「若是強調現金給付,台灣長照的服務很可能發展不起來,甚至會有更多外籍看護進來台灣。」

她進一步指出,美國在2007年曾研究德國長照保險制度(採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並行),研究發現有72%民眾選擇現金給付,僅13%的民眾選實物給付,剩下的15%民眾則是混合使用,以至長照服務發展不起來。

日本則是不採現金給付,也因此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帶動長照服務的長足發展。當初,日本婦女團體紛紛站出來大聲疾呼,因為她們要的是「生活機會」,唯有服務進來了,照顧者才能得以「喘息」。至於韓國,2008年開始實施「老人療養保險制度」,僅針對偏遠、離島沒服
務的地區、重大災難之災區、大統領公布之地區,以及失智症或精神疾病者,提供1 個月約4,350元台幣之現金給付,相較住機構的重度失能者可獲得約3萬元台幣的實物給付,使用現金給付者甚少。

「在這兩個幾乎沒有外籍看護工的國家,現金給付使用皆十分謹慎,反觀台灣,已重度依賴外籍看護工,在長照保險給付上卻如此不謹慎,這將非老人之福」,吳玉琴沉痛地表示,台灣長照政策正走在十字路口,若不謹慎規劃,對於預期帶動長照資源發展及可近性之長照保險政策目標,將遙遙無期。

長久以來被家庭化的照顧責任,應透過國家公共化的介入,提升老人照顧的服務品質,讓國人更能期許未來的失能者都可以得到應有的照顧,與此同時,也讓家屬免於「不孝」、「罪惡感」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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