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平台鯨吞新聞業,澳洲出手反制;台灣呢?

社群平台鯨吞新聞業,澳洲出手反制;台灣呢?

如果有一天,起床打開臉書,看不到任何一條新聞,會不會覺得訝異?這個狀況發生在今(2021)年2月18日的澳洲,因為澳洲國會訂定新法,規定科技公司必須付費給新聞出版業者,以償付平台轉載媒體新聞的費用;他們認為臉書和Google吞噬了多數的廣告收益,所以要求兩家公司為自家平台的刊登內容付費,以補償新聞業者。

文/蕭有涵
攝影/顏志倫

臉書為抗議澳洲付費新法,大舉屏蔽所有新聞媒體,但次週又旋即恢復所有頁面,對付費新法表示妥協。今(2021)年2月25日,澳洲國會正式通過新聞媒體和數位平台強制談判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未來臉書和Google將支付當地新聞媒體業者和出版社合理報酬,並維持澳洲新聞業的公共利益。

然而,此次事件並非個案,歐盟自2016年便將矛頭對準科技業巨頭,他們認為亞馬遜、蘋果、臉書及Google,大量掌控歐盟人民的數據資料,不僅造成不同層面的資安風險,也衝擊各國媒體和科技產業,歐盟因此進行反壟斷制裁,單是Google就在3年內被開罰3次,罰金高達82億歐元,顯然是媒體業界對科技平台大廠強勢掠奪新聞資源的全面反擊。

澳洲政府和歐盟出手介入市場,喚起了一波公民意識,嚴正探討新聞業者和社群媒體的利益均衡問題。而去年年底,台灣也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關閉中天新聞台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促使民眾深入思考言論自由的界線,以及保有新聞內容獨立於政治之外的重要性。

新聞和社群媒體利益失衡

「所有的立法,從來都不是為了要保護誰,而是對利益均衡的考量,」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章忠信博士說。

臉書透過民眾轉發的新聞內容,增加了自身平台的豐富性,吸引廣大群眾上網瀏覽,同時招來廠商投注廣告,創造營業收益,導致原本依靠廣告為生的新聞產業逐漸蕭條;業者遂聯合力量,遊說澳洲政府介入市場。若單純將新聞媒體和社群平台視為生意競爭,便可看出其中存在巨大的利益不平等。

已被歐盟重罰多次的Google,對這次事件的態度與臉書截然不同,他們不向政府抗議,而是採取與澳洲當地媒體及出版業者簽署新聞授權合作協議的方式;因為Google深知自己的平台調性與臉書迥異,之所以能建立強大的搜尋引擎,是因為他們採取全面性「主動向外」的網站鏈結;而臉書的文章則是使用者在平台內自行轉發分享,屬於「被動性鏈結」,而且不是全面性。由此可看出兩者對澳洲付費新法的立場與處置上的差異。

過去紙本時期,單靠賣報紙所賺取的收益,僅能攤提聘請派報員的人事費用;若再包含採訪、編輯製作及印製等成本,一份10塊錢的報紙,不可能養活一家報社。因此,新聞出版業者最主要、也是最大的收益,是來自廣告。

一般人若從新聞官網首頁進入文章介面,都要經過幾個步驟,同時也決定了廣告費用的收取次數。章忠信博士打了個比方,如果我們從大門進入客廳,再到書房,走到書桌前,拉開抽屜,找到抽屜某個角落,須經過6道程序,所以可收取6筆廣告費用;但如今透過社群平台的新聞轉發,可以直接進入抽屜區,而不需經過任何頁面,使得原本可收取的6筆廣告費,縮水成1筆,無怪乎媒體業者會大喊不公平。

許多媒體嗅到這個危機,紛紛轉為線上訂閱制,以內容質量取勝,與其他線上的八卦或農場文章進行區隔。讀者若希望看到優質的網路文章,便需付費成為會員,才能進入閱讀。但這樣的線上訂閱模式是否能夠力挽狂瀾,將讀者目光從社群平台轉移至新聞網站,還有待時間證明。

過去新聞業者可以從新聞官網入口到文章之間,收取多筆廣告費用;但如今只要從社群平台網址直接點入即可,使得廣告費縮水成1筆,引發業者大呼不公平。

新聞立足點弱 公民意識低

面對國內業者跳腳,澳洲政府需要煩惱兩件事,到底該讓更多外國企業在澳洲境內做生意?還是先保住本國新聞媒體?澳洲政府無疑地選擇了後者,因為他們非常清楚,擁有自身的報導視角和觀點,是建立國家公民意識極其重要的基礎。

章忠信博士表示,當國外發生新聞事件時,台灣媒體通常是綜合外電報導撰寫新聞,草草了事,例如今年2月初,緬甸發生政變傳聞,國內沒有任何一家新聞台記者到場採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除了因疫情而無法任意出入境他國之外,還與新聞出版業長期受到網路文章衝擊,僅能以低成本製作報導的惡性循環有關。

但身為第四權的新聞媒體,須肩負起監督政府和審查案件真實性的責任,例如近期進口萊豬議題,政府為彌補台灣養豬業者的損失,遂決議發放補貼;但若追究其源頭,假使不開放進口,政府就不必拿人民的納稅錢「倒貼」養豬戶;所以媒體應該要有揭發真相的慧眼及能力,建立起集體公民意識。

但失去了觀眾群和廣告經費的媒體業者,無力培養優秀的團隊和產出優質的報導,現在的新聞業者為抓住讀者眼球,只在乎衝高點閱率,用大數據分析個人喜惡、投其所好,早已缺乏撰寫新聞的中立性,也失去從自身視角出發,去思考、批判事件的採訪能力;記者只要從國外新聞網複製貼上,便能輕鬆產出文章,但闡述的內容卻都是他人觀點,已失去獨立思辨的能力。

因此,無論是澳洲政府或歐盟,都深知新聞的價值所在,但左右民眾資訊及社會意識的Google、臉書等卻是外國企業,這將會對建立國內公民意識產生很大影響。為安定歐洲和澳洲人民觀看事件的立足點,保住自家新聞業者是絕對不能退讓的舉措。

章忠信博士提醒,由於台灣民眾尚未具備這種危機意識,所以在吸收網路資訊時要特別小心,可以多瀏覽與自己意見相左的新聞內容,不要被大數據洗腦及掌控,才能為自己建立獨立辨別和思考的能力。

建立網路主權 檢視公平性

網際網路發展至今已超過30年,所有國家都在觀察網路平台和傳統媒體是否能夠均衡發展。章忠信博士強調,「科技須先於法律」,否則法規將會阻礙產業發展。但眼下傳統媒體市場不斷被瓜分,在各國政府不得不出手制裁、保護的情況下,會衍生出另一種情形,就是網路主權的界線劃分。

網路是否有主權?答案是肯定的。過去全球提倡網路無國界,只要在螢幕前動動手指,便能與全世界的資訊連結,同時線上貿易也橫行無阻,無須經過審核,直接就能面對越洋的消費群眾。因此,為避免自身利益受損,各國紛紛劃出網路界限,不僅反對線上貿易壟斷,也是保護人民避免遭受外界意識操控。

劃出網路主權,有利於保護國人思考的獨立性;但讓新聞媒體獨立於政府,更是有其必要性,才能夠發揮監督政府的作用。例如去年底,中天新聞台被NCC撤照一事,引發民眾正反兩方論戰;章忠信博士表示,若公民意識足夠,民眾自然能夠清楚判斷新聞言論的真實性,並拒絕觀看,讓收視率下滑,憑藉市場競爭淘汰新聞台;但引發民怨最主要的原因,不外乎是擔憂政治力量介入操控,並左右NCC的決策。

幸運的是,隨著公民意識的建立,社會大眾要求所有資訊公開透明,新聞媒體除了在後台替人民追蹤、審查立法公正性外,民眾還可從前台直播觀看立法院議事;透過媒體監督和公民力量雙管齊下,掌握自身權益。

現今社群平台與新聞媒體的競爭角力,背後實質的導火線是利益不均衡的問題;而新聞媒體存在的意義,在於一般網路文章所沒有的報導觀點和獨特視角,它能教育國人的辨別能力,同時也是對抗外國企業的談判籌碼。否則弱化的新聞產業,連帶影響民眾思維,很容易讓自身利益及立場被外國企業所鯨吞。而台灣在這場角逐戰中,是否已建立足夠的公民意識,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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