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暴力危機升高期 依「法」可管

親密暴力危機升高期 依「法」可管

隨著社會變遷,伴侶間的親密關係型態日趨多樣化,親密暴力的情形也愈來愈多。究竟我們可以做些什麼,讓情殺悲劇,不再重演?

文/高毓霠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表示,根據國內民間團體所做的非正式調查顯示,有高達44%民眾,在戀愛交往過程中,曾遭受親密伴侶暴力虐待,但多數人選擇冷處理,僅少數人會直接面對,解決暴力問題。

而導致親密暴力或是情殺的原因前3名,包括:對方提出分手、對方另結新歡、雙方口角爭執。

另外,從國外相關研究調查也顯示,16歲至24歲的年輕女性最容易遭受親密暴力,且最嚴重的暴力傷害,通常都發生在面臨感情變化或關係結束的時候,特別是雙方之間若同時涉及財務與感情糾葛,遭受對方暴力或殺害的風險將升高。

推動反跟騷法 即時遏阻加害人犯行

台灣防暴聯盟副理事長林美薰指出,許多所謂的「情殺」案件,受害人並非因愛情被奪走生命,而是因為加害人對「情事」不能如其所願的恨、挫敗和不甘心。林美薰認為,分手不是人生的盡頭,只是人生的過程,更不應把分手當作斷送自己或他人生命的理由。究竟我們還可以做些什麼,讓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

林美薰表示,由愛生恨的傷害往往是極端的,許多分手暴力致死案件發生前,被害人都曾遭加害人以各種方式跟蹤騷擾。根據國內外資料皆指出,絕大多數被謀殺或幾近死亡的女性,都曾有被跟蹤的經驗。

根據媒體報導,情殺事件的被害人,在遇害前就遭受加害人不斷跟蹤騷擾,例如:到女方住處附近埋伏、甚至私自闖入想強拍裸照、奪命連環扣等;加害人在被害人關臉書刪Line帳號後,還在臉書上一邊以不雅照要脅一邊道歉,即便被害人求助親友並另覓住處,還是逃不過這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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