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三讀通過 學者:打房難,反推高房價

囤房稅2.0三讀通過 學者:打房難,反推高房價

文/謝璦竹

讓民眾買得起房,是台灣很多政治人物的競選承諾。繼「史上最嚴」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打房後,行政院再接再厲推出被稱為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法。不過,囤房稅真的能讓房價下跌嗎?真的能讓大家買得起房嗎?對此,學者看法並不樂觀,甚至,囤房稅反而可能使房價漲更多。

由於朝野立委對差別稅率細節,以及建商餘屋的課稅方式等有疑義,立法院財委會將關鍵條文保留後,完成初審;經過一個月的冷靜期,上(12)月8日展開黨團協商,19日已完成三讀,將自今(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正式開徵。

此次修法主要針對擁有多套房屋的屋主,原本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課差別稅率,修正後改為全國歸戶統一計算,且採全數累進課徵。非自住的住家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

若為自住房屋,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為1%,「一定金額」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要注意的是,這次修法把設戶籍列入自住房屋的條件中,原本申請自住房屋稅率只要全國3戶內且有實際居住情形,不需要設戶籍,但修法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辦竣戶籍登記。

若想將房屋改為「自住」以適用較低稅率,應於房屋稅開徵40天、即3月22日前遷入戶籍,向稽徵機關申報。財政部預估,囤房稅2.0影響總戶數達445萬戶。

全國歸戶累進課稅

考量城鄉差距,財政部將各縣市分為3組,分別訂定稅率參考基準:甲組為六都,乙組為宜、竹、苗、彰、雲、屏縣及新竹市,丙組為投、嘉、東、花、澎、金、馬及基、嘉兩市。各縣市均應參考此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稅率級距調高為2.8%起跳,最高仍維持在4.8%。六都適用最低稅率3.2%、非六都2.8%,最高稅率都是4.8%,都是4個級距,累進程度以甲組最高,丙組最低(見下表)。

財政部囤房稅2.0參考基準

舉例來說,有位屋主在台北、桃園、台中各有3戶房子,並將台北市的3戶設定為自用,採用自用稅率1.2%。照舊版採用縣市歸戶的模式,他在桃園、台中都會以3戶的稅率課稅,全都是2.4%;若改成全國歸戶,就會以總計6戶的稅率課囤房稅,在桃園、台中都會變成4.2%。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表示,從房價的成本結構來看,房屋只占不到3成,最主要的成本在土地,而土地的用途很多,若提高房屋稅,可能反而讓地主改將土地用於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進而減少房屋供給,無助於降低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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