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 攸關百姓荷包與能源安全

電業自由化 攸關百姓荷包與能源安全

阿寶JHWei/任職於國營事業(台北)

經濟部因應民進黨推行電業自由化修法,羅列出了4大益處:友善綠能產業、開放競爭提升效率、多元選擇、電網開放等,另還有能源配比、高用電戶選擇等限制。立意雖好,卻有其需要審慎再評估的部分。

「電」與其他商品不同,無法併入商轉的電力,猶如一年四季泡水的稻田!「電業自由化」攸關百姓荷包與用電安全,就像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問題就會層出不窮。若沒有適度修正謬誤,又缺乏完善配套,貿然通過施行,只怕還未達到環保目的,就會面臨缺電的國安問題。

政治無視能源專業 電業與環保不能混談

這次有一部分民眾支持政府電業自由的原因,是期待環保效益,但電業自由要與環保分開,不能混著處理。政治無視能源專業,猶如見雞有翅即要其飛,是揠苗助長!

電業修法立意是站在友善環境的基礎上殆無疑義,但藉每家業者都必須符合50%燃氣、30%燃煤、20%綠能的能源配比,以提高支付投資綠色能源,效果上確實是有它的高成本與比例上無法配合的困難。環保無法避重就輕,不能藉電業自由來處理能源環保問題。

如果要用政策控制環保,政府可以用課稅的方式進行。發電課發電稅:如排碳稅、空污稅、廢水排放稅、核廢料研究暨處理費、再生能源研究稅等,按不同發電方式、不同比例分攤污染與研究成本課稅,成立環境保護基金專款專用。而「政府不該視核能為環保的毒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包含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的核四發電成本,一度電也只要1.6元!

綠能的成本不是單純倍數成長

目前台灣有5.6%的發電量比是綠能,如果要照目前政府計畫的「達到20%綠能」,可行性與成本暴增是有待商榷的。

首先,綠能的成本無法像目前基載電力的核能與火力一樣倍數增加,綠能生產不像核能與火力一樣,只要買足原料就可以發電。名為綠能的太陽能、風力、黑潮、甚至水力,要在其他地方增設發電機,投資同樣成本,可能一年平均下來電量更少、效果更有限,所以風力才會有離岸這樣的設計。

另外,因電有「不能等、不能存、動態平衡」的特質,綠能因發電不穩,有儲存的問題,目前抽蓄水力只佔1.4%,可以把離峰時多餘的電量,晚上從明潭下池抽到日月潭上池,除非有超大容量的電池,才能彌補綠能的不穩定問題。在儲電問題解決之前,就算綠能的發電量達到頂峰時,只能靠部分其他燃氣或油停機來因應電力動態平衡的問題。

電力投資不是一般的產業,如果沒準備好,電力不穩定,就無法成為正式的電力,若綠能的不穩定成為大量,卻無法併入供電,最後結果,業者可能是搭配燃氣或油的基載電力來提供用戶,而自己吸收綠電發電的成本,最後根本達不到環保的效益。除非要求台電訂定契約,將這些多餘的電力成本買下來,不然綠能電廠會接而連三地倒閉,這也是成本會大幅增加的原因。

如果投資綠能產生的電,無法成為供電來源,還會形成電力缺口,還未達到環保就會有缺電的國安問題。

賠錢的給台電,負擔還是回到人民

台電從1999年起,與9家民營電廠簽訂25年合約,本身還虧損的狀況下,高價買入綠電,低價賣出,讓民營電廠大賺526億,幾乎做著穩賺不賠的生意,虧損卻是台電吸收。

經濟學與能源專業猶如評估電業法的雙眼,少一個便無法看清關係遠近、判斷情勢安危。在經濟學來看,市場競爭會取得低價,但卻少了對能源專業的剖析:電業自由之後,雖高買低賣的情形不會繼續下去、民營電廠利潤縮水,但能源比例限制與禁核的做法,還是會讓發電端的成本集體暴增,形成漲價的結果。以目前台灣缺電的狀況,再生的儲電沒準備好時,還會有因擴增火力發電,而使環境日益惡化的環保問題,同時缺電危機仍然無解。

依目前政府的電業自由規劃,其結果是電價必漲,同時帶動整體物價上揚,交通費用亦必然應聲而漲價,這些都要全民買單,導致中低收入戶陷入更苦的生活困境中。或許誠如經濟部長李世光說的「電價由電價公式決定,根本不可能電價漲3倍。」但即便電價確實可以用公式控制不漲價,只要台電吸收成本,再間接從國庫拿就好,這樣跟漲電價不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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