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緩步如牛 還要等多久

都更緩步如牛 還要等多久

就因為國人觀念停滯在此,才造成都更案寸步難行。以台北市最大的民辦都更案來看,此案只有1公頃,地主人數大約200人,這已經是國內最大規模的都更案,前後竟花費10餘年才完成,非常沒有效率。

倫敦帕丁頓水岸都市更新

《他山之石》倫敦帕丁頓水岸都市更新案:
敦帕丁頓水岸(Paddington Waterside)都更計畫案位於倫敦西北側,這個計畫主要以帕丁頓車站(Paddington Station)為中心及其臨近土地的都市更新案。此案面積廣達32公頃,內含超過10個子計畫,該整體計畫提供了商業、住宅、醫護、零售及休閒等複合性的設施,促成了周邊城區的商業發展,並帶動倫敦老舊社區的都更推動。圖中都更案旁邊的小河,是一條自18世紀即遺留下的小威尼斯攝政人工運河,它貫穿整個都更案。

小都更規格化,銜接後變成大都更

台灣都更牛步化怎麼辦?丁致成認為,政府應該還是要有整體的都市更新計畫概念,不能因為困難而偏廢。在作法上,可以將不能一次完成的大都更案,畫分成數個單元的小型都更,然後分次完成。重點是各單元要有銜接性,分別完成後,串連起來就是一個整體大都更,這樣才能達成整體城市更新的目的。

其實,日本看似完整的都市更新計畫,也都是由數個小都更案各自完成後,再串連起來的。也許有人會質疑,一小塊一小塊的都更案,各做各的,不是最後看起來會很凌亂,沒有整體感嗎?可是為什麼日本的整體都市感覺很有規劃呢?

重點在於,日本政府對每一小塊的都更案都有要求,相互之間要有連結性,也就是管線裝設、街廓規劃都必須有一致性。小都更雖然各自建構,完成後串連起來,就像是一個大型都更計畫案,整體性就建構起來了。這是日本都更成功的地方,足堪我國借鏡。

日本有許多案例可供參考,例如「六本木之丘」是一個土地面積廣達12公頃的都更大案,它看起來規劃得極為完整,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它是單一規劃的都更案;其實,它是由許多單一個案分別完成後,最後再整合起來的,就好像是一個大拼圖,最後才組成一幅完美的畫作。

「六本木之丘」的街廓雖是各自完成,但街廓與街廓之間完成連結後,又有完美的結合性,並非不相通融。這樣具有銜接性的小都更,串連在一起,就是饒富規模的大都更,這作法值得台灣學習。

東京六本木之丘都更

《他山之石》東京六本木之丘都更案:
六本木之丘都更案於2003年4月25日開幕至今,已歷14年,此更新事業從協調權利關係人開始到執行完成,共花費了17年漫長時光,從20世紀跨越到21世紀,是日本國內由更新會實施完成的最大規模更新案例。顯然不只台灣都更緩慢,日本亦然。然而不同的是,日本有中央督導單位統合,都更就會有整體性的都會面貌呈現。此案融合居住、工作、遊憩複合機能,提供都更建設的多元發展型態。

都更應由國家專責機構統籌規劃

但這必須有先決條件,就是政府要有一個整體都更計畫的統合指導機構,來統一指揮各小單位的都更運作,俾便符合未來的整體規劃發展。事權統一就會事半功倍,政府有責任成立這種專責機構統整領導。

但至目前為止,政府並沒有作好;簡單說,就是政府在這個環節上失職久矣。其實早在20年前,民間專家學者就呼籲政府,應該儘速成立統整都更的領導機構,可惜政府仍是顢頇緩步。

所以解決國內都更牛步的沉痾,首先政府應該儘速成立專責總體規劃的都更統領機構,然後對於民間的都更,只要符合公益性貢獻者,政府即應給予獎勵,這樣就能解決台灣都更的根本問題。

提問4:都市更新計畫窒礙難行,最大的問題是「百分之百住戶同意」?

都市更新另一個難題是,需要住戶百分百同意才能成案;在這樣的要求下,往往一個都更計畫案,從住戶協商拆遷、建商動工興建、到交屋分配結案,要耗掉10餘年、甚至20年的時間,曠日廢時,有些住戶往往等不到分配結案,早已老死。

台灣因為受選舉制度的掣肘,導致都更計畫必須以尊重權利人為前提去執行;這樣的思維,會讓都市更新顯得窒礙難行。如今台灣的都市都逐漸呈現老化,仍然無法大規模地進行都市更新,這是政府對土地國有無法擁有終極權力,所衍生的極端現象。

尤其負責都更建案居間協調的建商,更是受盡委屈。建商其實都是希望和諧處理,不想引起爭端,但是居民往往人多口雜;為了避免爭議,建商因而被迫將規劃基地縮小,以降低爭端戶數;但因規劃縮水,品質也會受到波及,小都更很難有大作為,變成宿命。但是這對於整體市容的改善,沒有太多的貢獻,這是都更條例需住戶百分百同意下的困窘。

丁致成說,大部分建商是極不願意碰觸附有爭議、協商麻煩的都更建案;他們不如自己買一塊乾淨的土地,能夠依照自己的規劃去興建大樓,既無爭議,賺的錢又在自己的掌控之下。而且這樣零零落落的小都更,對都市計劃的整體性並無幫助,政府應想辦法解決這些偏差的都更現象。

新北市汐止新峰段簡易都更

新北市汐止新峰段簡易都更案:
由新北市政府公辦的簡易都更首案——汐止新峰段,上(5)月辦理交屋,由於是指標性,政府作業堪稱快速,從申請到完工大約經歷3年時間。左圖是重建前模樣,此案原住戶共有10戶,完工後已成為右圖地上14層、地下3層的新大樓。(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提問5:台灣30年屋齡有319萬戶,尤其台北市許多區域的屋齡都已超過40年,舊的建築工法擋不住5級以上淺層地震;都更不僅要快,還要兼顧防災型都更。政府的規劃進度如何?到底都更還要等多久?

全台各縣市房屋住宅平均屋齡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不動產資訊平台 製圖:禪天下

台北市平均屋齡已達29.2年,有44萬戶屋齡30年以上,其中有13萬戶屋齡更超過40年,全台灣屋齡30年以上有319萬戶,顯然老屋已太多。丁致成憂心地說,若是碰上6級地震,光是台北市就起碼傾倒4,000棟房屋,死亡人數恐怕數以萬計,變成大災難。不僅都更迫不及待,防災型都更是當務之急。

都更進度緩慢,政府考量點在住民和諧,當然沒有錯,但是一再姑息,等到天災地變找上門,大家是鄉愿和諧重要,還是顧命要緊?其實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台灣過去40年前蓋的房子,俗稱「起販厝」,在施工工法、管線材料等施作方面,條件都很差,不要說6級地震會死傷慘重,5級地震就危險至極了。

這麼危險的住屋環境,為什麼政府推動都更似乎緩慢如蝸牛?

台灣早已脫離威權年代,近20年來,政府是屬於弱勢政府,沒錢、沒人、民意高漲,處在這種環境下,很難做事。「不過政府也正在努力改善這樣惡劣的環境,」丁致成說。

《老屋重建條例》是政府都更改革的第1個步驟,不只如此,政府業已提出接續的第2及第3步驟。包括計畫成立國家級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及修訂更新條例。

政府準備成立的住宅統籌專責機構,稱為「行政法人台灣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由政府主導推動都更計畫。全世界的國家,只要願意把推動都市更新當作重要政策,一定都會成立都市更新專責機構。

其實台灣之前並不是沒有努力,過去的政府曾經也接連提出了4次專責機構的計畫,可惜都以失敗告終。台灣已經延宕了20年,希望這次蔡政府能全力支持這個法案的成立。

目前這些計畫均已送至行政院,如果幸運,立院這個會期可能就會進行審查。若政府將這兩件計畫付諸實施,台灣在都市更新法治面的基礎上,才算步上軌道,將來推動起來會更有力量。

台灣雖然都更改革已經歷20年,但步履蹣跚,仍屬起步階段,現在各個建商所承做的都更案都很小,對整體都市計畫似乎微不足道;但我們若能由國家專責機構統籌督導,像日本一樣,將各個小都更案加以規格化,將來串連起來,就會形成一個大都更,都市的整體性就可以建構起來。所以成立國家都更專責機構,成了政府都更計畫最重要的環節。

這是一種社會學習,大家都要面對成長,相互包容接受,經過很多的案例成功,大家一面學習、一面產生信心,未來才會愈做愈大。這是生長在台灣的住民,必須經歷的社會學習過程。

日本的都更計畫開始於1969年,至今已近50年;台灣的都更始於1998年,至今僅20年;我們落後日本30年,人家走過的路,我們也必須經歷,不會更快一些。

我們仍要以樂觀的態度期許台灣,希望台灣的都更能夠在團結和諧的氛圍,及不斷改善的法令制度中,向前邁進。讓台灣的都市整體造型煥然一新、邁向國際城市,讓台灣住民可以享受現代化整齊舒適的居住環境,同時可讓國家帶進更多的觀光人潮,造福社會。

東京灣勝鬨六丁目雙子星都更

《他山之石》東京灣勝鬨六丁目雙子星都更案:
2008年1月,東京灣岸地區出現雙子星超高層住宅大樓──The Tokyo Towers,此大樓地上58層、高度194公尺、總樓地板面積38萬平方公尺,總戶數約2,800戶,堪稱是日本最大規模的超高住宅建築。同時它也是首都圈域內的第1個都市更新案例。此案是提供多樣化住宅、水岸空間活化、解決都心居住需求、吸引人口回流的東京灣重要據點,大幅提高了該地區周邊的發展潛力與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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