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保險實戰篇】他山之石 可以攻錯

【微型保險實戰篇】他山之石 可以攻錯

生病、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的死亡,人為災害和自然災害對貧困家庭造成的傷害和打擊,舉世皆然。不論是政府介入,將微型保險作為社會福利政策,或者民間自發而成,又或者保險公司看中新市場的潛力而投入,多帶給社會正面的影響。

文/陳昊安

微型保險在許多國家已行之有年,其源可追溯至1976年,孟加拉的尤努斯教授將個人的27美元借給窮困人民,推動微型貸款(Micro-credit),此成功模式迅速普及至鄰近國家,由微型金融機構演變成微型銀行,繼而發展出微型保險。

由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微型保險服務,美國大都會保險公司堪稱先驅,它採用代理人銷售的方式,在工廠出入口招攬客戶,保險商品針對工人的特定需求,並在發薪日於工廠門口收繳保費,效率極佳。

生病、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的死亡,人為災害和自然災害對貧困家庭造成的傷害和打擊,舉世皆然。不論是政府介入,將微型保險作為社會福利政策,或者民間自發而成,又或者保險公司看中新市場的潛力而投入,多帶給社會正面的影響。

不過,微型保險的主要市場為低所得或收入不穩定的族群,因此發展微型保險較成功的國家多為開發中國家,金字塔底層人口數龐大,社會福利與保險較缺乏,集中在亞、非及中南美地區,另外,大洋洲也屬微型保險成長率較高的地區。

【 印度 】
以法規強制承辦 公認發展最成功

印度是公認辦理微型保險最成功的國家。在1990年代初期,印度極力推廣微型貸款,作為貧窮者自助團體的金融借貸平台;1990年代末期,許多經營微型貸款的機構開始將微型保險結合微型貸款或附加其上,投入微型保險的組織機構日益增多。

在政府法令頒訂前,微型保險計畫多為社區互助模式,除了婦女協會SEWA與壽險公司建立業務關係,是以代理方式銷售人壽保險的先驅。強制規定每家保險公司必須承辦一定比例的微型保險後,許多微型金融機構(MFIs,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或非政府組織(NGOs)便展開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針對低收入群體提供微型保險服務。

目前印度的微型保險納保人數達1億以上,居全球人數之冠。

【 菲律賓 】
災後重創見實效 微保覆蓋率倍增

菲律賓在2013年遭受颶風侵襲,風災與大水造成許多傷亡和財物損失,保險公司隨即派遣服務人員駐點受理理賠申請,災民受惠於微型保險,因此投保人數倍增,在年底達2,300萬。

根據世界銀行2013年的報告指出,菲律賓保險覆蓋率(指小額保險人數相對於總人口數)高達20.4%,遠高於泰國的14.1%,印度.9%,孟加拉5.1%,居亞洲國家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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