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惹議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惹議

文/謝璦竹
圖片提供/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這次修訂最大的爭議,就是規定調查報告一定要把懲處寫進去。」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下稱兒盟)研發組督導邱靖惠說。

兒盟參與此次《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下稱《準則》)修正,一直力陳校園霸凌的處理不同於司法調查,應首重輔導,但這次修訂有關輔導的措施仍是聊備一格,反而將行政調查的內容更加細化,形同把校園變法院。

邱靖惠指出,《準則》2012年制定之初,就是由草擬《性平防制法》的同一位老師所擬定,有過度偏重司法與行政調查的問題。經過2020年與今年兩次修訂後,這個問題不但沒得到改善,反而更加司法化。

2020年第一次修訂,主要是將師對生霸凌列入,此次修訂,則是緊急將師對生霸凌的部分與不當管教合併處理,以避免因雙管道而導致的多頭馬車與缺乏效率,換言之,兩次修訂都沒有針對關鍵的輔導與預防的面向去強化。

「我們感覺教育部的做法愈來愈偏向韓國,但我們主張應該參考日本的做法,也就是更注重輔導與預防。」韓劇《黑暗榮耀》前陣子熱播,受到廣泛討論,劇中宋慧喬主演的女主角學生時代受到霸凌,遂精心規劃了復仇行動。教育部趕在此時修訂《準則》,不無打鐵趁熱的意味。

霸凌在教育界有其定義,不同於學生衝突,必須有長期、持續與不對等關係等要件。人際相處是教育重要的一環,尤其未成年屬於司法保護階段,但調查只會撕裂關係。

校園霸凌防制首重輔導

懲處為什麼不應做為調查的重點?邱靖惠指出,以最近的110學年度霸凌通報件數來看,計有1,317件,其中成案不到兩成,反映出調查即結案,真正重要的是成案後的輔導措施,但卻沒有可依循的做法。

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把雙方家長叫來,行禮如儀地道歉。此次修訂後,增加了「調查員人才庫」的設置,對學校來說也幫助不大。

由於調查程序的繁瑣,「學校為了處理霸凌案,常常光調查就要花20、30萬!因為每位外部委員都要付出席費。」邱靖惠舉例說,曾有一個案子,同一名學生因為霸凌多名學生,竟啟動了10次案件調查,學校深感負擔沉重。因此,此次修正,兒盟等多個兒少組織都希望簡化行政程序,但教育部卻沒有採納。

霸凌究竟該如何處理,才能撫平傷口、修復關係?在學校裡,相關課程不多,也不是必修學分,老師主要要修的是班級經營這類課程。雖然有專職的輔導老師,但輔導老師還要上課,人力很吃緊。

另一個問題在於輔導體系與學務體系各自為政,常常也使輔導工作徒勞無功。

今(2023)年2月,台中某高中學生,疑似因遭師長霸凌而輕生,據信是本次教育部緊急修訂《準則》的背後原因。

學校各單位應統合輔導

據調查小組報告,該生屢遭學校處分,包括18次警告、4支小過、1支大過,還有超過360堂曠課,但處分不符規定,故將已經被記的13次警告、3支小過與1支大過撤銷,撤銷率達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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