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過修行開悟,滅度不知變通的所知障,相應自性,轉識成智,就能解脫法執以及一切無明。
講述/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悟覺妙天禪師
何謂「法執」?顧名思義,就是對「法」的執著,凡事一定要照自己的方法來做,不知變通;簡而言之,就是一種所知障,是一種智慧的障礙。
不知變通 所知障礙
一般人在還沒有通達智慧之前,往往會以自己的所見所聞、以自己得來的知識或經驗,作為判斷衡量的標準,而反對其他異己,絲毫不知這樣不僅無法深入瞭解全盤,反而會變成修行的障礙,這就是「法執」。
比方來說,像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都會比較偏重物質方面的科學證明,對於精神方面的理論或是看法,多持反對立場,這就是一種「法執」;相反地,若是過於著重精神層面,而輕忽物質層面,也是一種「法執」,這兩者都是屬於意識型態上的認知,並沒有通達智慧的真理。
再舉例來說,當我們合十頂禮禮拜佛時,以心會心,以心來禮敬佛陀,我們所見不過是一個法相,是一種象徵,有些人不瞭解,便會批評說拜偶像,但是,佛像的意義其實很深遠,很多人卻不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