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常透過冷落、敵意、輕視、排擠、威脅、侮辱、背後造謠、重要訊息不傳達等不易被察覺的方式,針對性地造成被霸凌者難受、工作不順利,且因職場員工多採明哲保身之道,受霸凌者更需站穩自身立場,再設法求助和投訴,公司最高層亦應表明反霸凌的態度,正視霸凌問題,營造友善健康的工作環境。
文、攝影/陳昊安
職場霸凌與校園霸凌的不同之處在於校園霸凌常見肢體霸凌,職場霸凌通常較隱微,透過冷落、敵意、輕視、排擠、威脅、侮辱、背後造謠、上級指示或活動訊息不通知等方式,針對性地造成被霸凌者難受、工作不順利,旁人不注意的話不易察覺,而且職場上權力地位較難扭轉,員工多以明哲保身為主,旁觀者挺身而出的可能性較小。
淡江大學教育及心理諮商研究所副教授楊明磊表示,霸凌問題常被認為是個人對個人的事情,其實是組織管理的問題,不友善的工作環境,會導致公司部門整體效能降低。職場霸凌的出現,需管理階層的默許或縱容作為配合條件,主管認為員工之間的事情應該自行解決,或者視而不見,甚至7成以上的霸凌者,根本就是主管本人。
因此,要防範職場霸凌,須由公司最高層級負責人宣告公司禁止霸凌相關行為,在公司規章中明確陳述霸凌行為的範圍,並對主管加以訓練,否則部分主管對自己霸凌屬下的作為渾然不覺,以為只是「嚴格的管教」,其實言詞及事情處理方式已超過限度。
楊明磊坦言,「超過限度」,員工受到的的責罰與其所犯過錯不對等,並無客觀標準,但有所謂的「常識」、「共識」,軍中霸凌之所以棘手,除了軍隊環境封閉,也關乎軍中「不合理的待遇是磨練」的「傳統、共識」。公司高層的態度和規章應該要能夠保障員工,使其發生問題時有合適的理由來投訴,但職場霸凌查證不易,內部投訴需謹慎處理。
如何分辨霸凌與嬉鬧、玩笑?除了聽當事者的陳述,楊明磊提出4點觀察:
1. 活動中的角色是否會輪替:
霸凌者不會讓自己成為被霸凌者。
2. 可否自由退出:
欺負你怎麼會讓你跑。
3. 是否人人都樂在其中:
玩鬧即使受傷也樂,霸凌一定有人不快樂。
4. 活動結束後,還是朋友嗎?
打完架後一起去吃冰,那是玩鬧;被霸凌者可能在霸凌告一段落後,被套個垃圾桶孤單一人留在原地。

職安新法添保障 自助他助可並用
2013年《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公布,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2014年7月3日正式上路,擴大保障所有工作者,增訂雇主促進勞工身心健康之義務,避免勞工執行職務時,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簡稱「職場不法侵害」。此法規給予勞工申訴之法源依據,若有事證向警方報案時,警方無法推拖,公司內部懲處與法律程序可並行。
至於在公司內部,可向人力資源部門、福利委員會、員工健康部門投訴,並索取公司中與制止霸凌行為的相關政策或法令,若所屬公司沒有這樣的資料,則試圖蒐集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在楊明磊所撰專文中指出,個別的受霸凌者應勇於向管理階層投訴遭霸凌經驗,但應將投訴重點放在霸凌現象對公司營運及人員管理上的影響,不要只強調對受霸凌者的傷害,或對霸凌者個人的抱怨,才容易引起管理階層的重視。
「先站穩自己的立場,將工作表現維持在一定水準之上,公司不願流失優秀員工,自然會重視優秀員工的意見,反之則可能被視為抱怨」楊明磊說,並提出4點建議給受霸凌者參考:
1、蒐證:
透過錄音、錄影等方式留下物證,基於保護自身利益並不侵犯隱私的蒐證是法律容許的;人證方面,最好找到同病相憐的人,能了解彼此的處境,若霸凌者是主管的話,受害者經常不只一人,可聯合起來向高層主管或人資部門反映。
2、心理諮商:
職場霸凌的影響經常是心理上的挫折,光是跟朋友聊天不一定能獲得紓解,若有人能提供情緒上深度的支持會比較好,也可減少個人的壓力。
3、工作之外的興趣:
職場霸凌通常是在工作場所範圍內,下班後有個能放鬆、感到快樂或獲得成就感的地方,有助於心情的平衡和調適。
4、學習反制的方法:
通常被霸凌者具有某些特質讓人覺得好欺負,或者被欺負後的反應很有趣,可學習調整自己的態度和舉止,強化自己的力量,讓人覺得「你不是好惹的」,霸凌行為就會較收斂。
勞委會網頁則建議,受霸凌者除了向公司相關單位尋求協助外,也可向外部求助,如:生命線、心理諮詢、法律諮詢及各社福單位等,勞委會亦設有24個「勞工服務中心」,提供民眾有關勞工法令、勞動條件等事項之諮詢服務,部分縣市政府或社區亦有心理諮詢之服務,可多加利用。
- 持續的吹毛求疵,在小事上挑剔,把微小的錯誤放大、扭曲。
- 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否定被霸凌者的存在與價值。
- 總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 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欺負被霸凌者。
- 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 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
- 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脅。
- 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事做。
- 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 讓被霸凌者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 不准被霸凌者請假。
- 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 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目標前進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以阻礙他。
- 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致使其耽誤時限而遭到處分。
- 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 用不合理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重罰。
- 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
(資料來源:Bully Online 譯者:楊明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