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DRGs不能輕忽的就醫權益】DRGs面臨4大挑戰

【健保DRGs不能輕忽的就醫權益】DRGs面臨4大挑戰

再好的制度若施行不良,也可能扭曲醫療行為與降低醫療品質,面對可能的負面效應,政府除了應加強醫院(經營者)稽核查處,維護醫病尊嚴,積極釐清醫界對實施DRGs質疑及民眾擔憂,提供周全配套,才能避免制度可能產生的弊端與漏洞。

文/高毓霠

2016年全面上路的健保DRGs,除了制度本身衍生出的問題,有待透過完善監控管理外,其實也面對新的挑戰,該如何因應,使制度能趨近完善,將是政府、醫界共同的課題。

面對新挑戰3大處方

處方1
全面公開品質監測指標 確保民眾知的權益

根據健保統計資料,DRGs制度效益看似不錯,不過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也強調,新制度對於重症個案應採行補救措施,避免打擊重症科別,造成制度性損害。

「未來, 健保署應多公布客觀的指標數據,特別是民眾關心或攸關各類改革成效的數據,如各醫院的醫療品質資訊能更透明公開,作為民眾就醫選擇的參考,另外如醫療體系、醫院管理者需要知道的資訊也都盡可能公布出來。」滕西華相信,這樣對推動DRGs會瑕不掩瑜,儘管制度有其不足,但對大多數的醫療體系或民眾而言,仍存有正面的效應。

處方2
給付視情況鬆綁 特材核實申報

目前DRGs針對重症病患治療超過支付上限要被打8折,有些醫院可能因而賠錢,也有醫師認為救人還得自行吸收超過的費用不合理,一直遭受批評,認為會讓重症病患成為醫院不願意收治的「人球」,等於懲罰重症病患。

衛生福利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表示,醫界質疑「人球率」的情況從監控數據來看,2014年統計,平均住院天數為4.23天,比2013年下降了3.7 %,2014年統計患者出院當日轉院率為0.7 %,3日內再急診率是2.1%,與2013年相比數據都是降低,顯見病患就醫沒有影響。

但龐一鳴也認同,「若有不合理的地方就要改」,為避免因實際醫療費用大於健保給付,造成醫院不收重症、複雜病症病患之疑慮,DRGs 支付對此也有所調整,即重症病患治療費用,如心律調節器、心臟支架、人工關節等價差大及數量不
同的特殊醫材,可採核實申報。

以心律調節器為例,手術費用約4萬元,由於不同狀況適用不同的心律調節器,中間價差可到30萬,但並非價錢高就適合;為避免民眾認為較便宜就是不好的醫療器材,以及因健保DRG 包裹給付一樣的錢,導致醫院賠錢。這類價差較大的特殊醫材將採核實申報,醫院、醫師不必再自行吸收超出的醫材費用,可以更放心為病患治療,紓緩醫病關係。

對此,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在接受媒體受訪時也表示,DRGs支付制度修改後方向較正確,但後續仍需觀察實際核定金額是否合理。

處方3
別拿國家的未來做實驗 幼兒醫療應暫緩納入

針對早產兒即將納入DRGs可能產生的嚴重問題,兒科醫學會健保事務委員會顧問、台北馬偕醫院新生兒加護病房主任許瓊心出面指出,健保署將早產兒DRGs分為19類,但經2家醫學中心級醫院試換算,發現許多有違常理的情況。

她表示,兒童的身體狀況不比成人,同樣疾病輕重程度差很多。以目前健保署的資料,體重1,000~1,499克的低體重兒,排除死亡後只給付住院10天,遠低於實際情況的21~23天。另外, 根據臨床經驗,1,500公克的早產兒,沒有其他疾病或併發症下,體重要增加至2,300公克、可以離院的程度,平均需26天。許瓊心認為,基礎架構如此不完善,早產兒應暫緩納入DRGs。

健保署澄清,健保署沒有規定病人只能住院幾天,目前資料所顯示的是平均住院天數,僅供醫院參考,並非達到這個天數就趕走病人,將和兒科醫學會等開會討論,重新分類DRGs診斷碼。時任健保署署長黃三桂強調,早產兒是否納入DRGs,會和醫界充分溝通後再實施。

滕西華也認為,擴大至幼兒照護都應暫緩納入DRGs,「除非我們已經實施DRGs到很熟稔,對其缺點也能提出完善的彌補與監督,再來考慮將6歲以下兒童相關醫療納入,否則風險很高!尤其對弱勢家庭的影響更是深遠。」她提醒,如果兒童是國家的資產,就不應該拿來做實驗。「跟小孩子計較,其實就是在跟國家的未來計較,若當中出現瑕疵,未來國家可能要付出更高的醫療與社會成本,反而得不償失。」

 

收藏本篇文章
ClosePlease login

No account yet? Register

分享給更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