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檢察官用金剛菩薩心追查真相

林達檢察官用金剛菩薩心追查真相

文 / 謝璦竹
攝影 / 顏志倫

法律是人間秩序的基石,也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的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為過。從大學便禪修至今的林達檢察官體悟到,表面的證據往往未必代表真相,不要用「大概就是這樣」的心態去給人定罪,而要用禪修超越的精神追根究底,深入探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緊緊抓住動機,「司法是解決人的問題,不是解決案件。」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從大學便入門禪修,跟隨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悟覺妙天禪師修行至今。畢業後順利考上律師和司法官,最後他選擇檢察官為一生的職志。訪談中,他談到各種議題的開場白都是「因為我禪修」;禪修不但讓他有更好的身心品質去面對檢察官工作的挑戰,更讓他用不一樣的眼光去看待檢察官工作。

作為一個禪行者,林達充分體現妙天禪師的法語,「雄心創造天下,佛心治理天下。」

談到當初選擇檢察官為一生職志,林達說:「同學大多數都選擇律師,因為收入好,自由度又高。但我想多多歷練,既然考上了就不要放棄。相較法官比較屬於覆核的角色,檢察官的角色更為積極主動,從蒐證到起訴,從無到有,是一種創造性的工作,更適合我的個性。」

沒有選擇高收入,也沒有選擇地位高,林達選擇的是積極主動性高的檢察官,彰顯他開創的個性;而在面對犯罪時,林達則帶著金剛菩薩的心腸,凡事謹慎,用圓滿心與禪的智慧多想一想。他說,禪修首重開悟、破相,這代表真相不一定就是表面證據所顯示的那樣直截了當。當檢察官以後,遇到各種各樣案件,不管是殺人案、財產糾紛還是吸毒、酒駕,都有被害人與被害的事實,案件一開始看到的都是表面的證據,如果只是按照表面的證據來處理,難免會有出錯的時候。

金剛菩薩心 修復式司法

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些經句對林達來說,不只是禪定的體會,而是真切發生在生活中。他說,檢察官的證據判斷工作,要從證據去推論真相,必須非常謹慎,一定要深入去了解人與人的關係,去掌握犯罪動機。因此,他常常在可能的範圍內,盡量去做得比較圓滿,也是近年非常受到重視的「修復式司法」概念。

他舉例說,一次偵辦販毒時,曾監聽一名30出頭的女孩子一段時間,發現她是小藥頭,讓他意外的是,她賣的量很不少,對象也很廣。由於販毒是7年以上重罪,為求謹慎,他花了很多時間與她深聊,發現她原本也是一般上班族,染毒後,想要賺多一點錢,就冒險去違法賭場做發牌小妹,一個月有10萬左右的收入。

「我就問她,10萬的話應該很不錯了,為什麼還要去販毒呢?」沒想到,答案讓他意外,竟是因為吸毒常常被抓,易科罰金很重,為了繳罰金,她才冒險販毒。該女說到此,甚至激動得哭了出來。

林達解釋,吸毒採一罪一罰,可以易科罰金,如果常常被抓到,10萬塊一個月的確會不夠用。類似該案例的許多吸毒案不禁讓他思考,如果不能讓人戒毒,就算懲罰再重,又有何益?最終只是讓吸毒犯升級,步上販毒的不歸路。以這個年輕女孩來說,最重很可能判到16、17年,進到監獄後,與罪犯關在一起,反而擴大她販毒的市場,對於她個人,等於一生都毀了。

毀了一個人外,這樣的作法也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排擠了司法機關處理真正重罪的資源。「監獄裡有五成都是毒品犯,而單純吸毒的就佔全部的25%。」

檢察官林達

檢察官林達出席2020年高雄法制局的毒品研討會。

與常人總思考自身的聞達不同,林達更關心司法體系的整體運作。毒品是檢察官日常處理的案件大宗,因此他積極思考怎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我在緝毒組的時候,抓了很多毒販,後來到執行科時,發現吸毒犯非常大量。」在深度訪談大約140個吸毒犯後,他體會到每個人染毒的原因都不同,動機往往南轅北轍,不能用「吸毒就是沒意志力」、「壞人」,這種一刀切的方法來看待。

例如,有人是為了兼多份工賺錢,為了提神而染毒,也有酒店小姐是因為受客戶逼迫,他們都不是出於娛樂的目的而施用毒品,因此病識感或罪勢感都極低,光是用教條宣導,或是用身體壞掉恐嚇,都很難解開心理的需求,也就不可能讓他們戒毒成功,最後只是塞滿監獄、耗盡司法資源而已。

與解癮戒毒協會合作正念解癮治療

因此在林達推動下,台北地檢署開始與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合作,讓獲得緩起訴的吸毒犯,可以選擇正念班解癮治療,也就是透過禪定結合匿名談話會的社區處遇,以真正解除吸毒的「心癮」。據林達指出,正念班解癮治療,成效非常明顯,兩年緩起訴期間,撤銷緩起訴的比率從54%大幅降至27%;因為口耳相傳,正念班每年可以開24班,總計約500多人,報到率普遍超過9成。

「正念班不涉宗教,」林達說。國外類似的正念減壓解癮治療已經證明有效,透過靜坐清掃身心與大腦意識中對毒品的記憶與渴求,再加上匿名談話會的心理衛教課程,迥異於傳統的勒戒宣導或醫療手段只是治標,不能治本。正念減壓班需要時間去實踐,卻能保證成功。

儘管成效顯著,但台灣的戒毒制度化之路仍然很漫長。在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林達建議學習美國的毒品法庭進行修法,進一步完善戒毒制度,但很可惜最後只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修法,給予多元處遇法源,並先在少年法庭試辦。林達說,毒品法庭需要法官追蹤戒毒成效,司法院的阻力很大。

設置毒品法庭是為了配合多元處遇措施而特別設計的程序法,包含轉向程序、評估分流、再犯併審、處遇監督及救濟,如果只有增加多元處遇措施,卻沒有增加相應配套的毒品程序法,等於把多元處遇轉接在普通刑事訴訟程序上。

林達指出,成癮治療需要可彈性升降、快速即時回應及簡化流程的多元處遇措施,繁複書面審理或判決,恐已無法切合戒毒者的需求,因此需要毒品犯罪程序法。

對林達來說,司法的意義不僅止於懲罰,「吸毒犯就像社會中的癌細胞,會過度掠奪資源,若只是想殺死癌細胞,它們終究會回來,因此要思考共存,讓癌細胞回復為正常細胞。」

積極參與劍青檢改

除了毒品問題,對司法改革各個面向,林達都投注心力。「除了在個案中實現正義,能不能在制度中實現正義?」他說。

例如,針對如何激勵檢察官士氣,提升檢調品質,他加入劍青檢改運動,推動「一二審輪調歷練」及「一審主任產生以票選為原則」。劍青檢改認為,檢察官需要積極主動,一方面積極蒐證起訴定罪,另一方面也要積極蒐證還人清白,因此,不能光靠升官制度做為激勵,而要肯定他的專業,讓他感到自豪光榮。儘管實施的阻力也不小,這個建議已獲得採用。

檢察官林達

檢察官林達(前左說話者)出席2019 年劍青檢改活動,前右為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

司法正義是一個需要不斷檢討的嚴肅議題,如何從制度面去避免司法正義遭到侵蝕?林達總是從最根本的問題上著手。目前司法改革最受矚目的變革首推國民法官制度,但林達認為,恐怕櫥窗效果大過實際的價值。

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限於殺人案及重大販毒等社會矚目案件,是整個司法系統的金字塔頂端,但金字塔下端龐大的毒品、酒駕、詐騙等案件,才是人民日常切身會遇到的事,應該花更多心力去減少這些案件的發生及保障更妥適的審理。

櫥窗改革不如實改革

「國民法官屬於櫥窗型改革,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配置資源的問題。例如,吸毒一罪一罰這件事,就浪費很多司法資源,加上又有很多濫訴。」林達說。

所謂成癮,就是一定會再犯,在沒有提供有效解癮戒毒的治療下,一罪一罰只是拖累司法。而現在對初犯與再犯的定義是「3年內第二次被抓」,但「沒有抓到、沒有前科,不代表初犯」。「司法改革應該蹲下來看,市民日常會遇到的不是殺人。」林達感慨。

檢察官工作強度很高,常常有緊急要處理的案件,但林達仍然排除萬難每周固定上禪修課,每天晚上也一定禪定,清淨身心,才能確保工作時有清醒的頭腦,與強健的身體。不過,對林達來說,禪修絕不只是身心保養,而是戒掉對人世眷戀的「癮」。因為有這樣的體悟,對於毒癮患者,林達也有金剛菩薩的心腸。

妙天禪師正在推動地球佛國大家庭,要提升台灣成為「國境無牢戶不閉」的天堂佛國,讓每個人接受佛法洗禮,從人的生命提升為菩薩的生命;對此,林達非常認同,他認為,「徒法不能以自行。」

「單靠法律不可能改善社會,除了他律,更重要的是發自內心體悟眾生一體。」禪師曾開示,貪就是拿超過自己能力的東西,而分別心就是來自人與人間相互比較,「別人有的我也想要」,只有當相親相愛的同理心深植於心時,才能真正戒貪,否則還是靠教條的他律,勉強忍耐,憋在心裡,不是真正的清淨戒。

檢查官林達

電視節目「大雲時堂」訪談檢查官林達,左為主持人李四端。

或許最好的狀態就是監獄都是空的,有監獄而沒有犯人。「當然還是有真正奸邪之徒」,林達說。然而,凡事皆有因果,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當年禪宗祖師百丈懷海禪師用「不昧因果」一語,點醒因「不落因果」一句話致輪迴的野狐,世人都必須引以為戒。

林 達 小檔案

出生:
1975年出生

學歷:
台大政治學博士
台大法律學碩士
台大法律系學士

現職:
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禪修經驗:
1995年入門禪修
目前在館前禪修會館共修

法號:
覺妙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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