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不是佛教的專利  是全體眾生的權利

禪不是佛教的專利  是全體眾生的權利

如果能了解「禪不是佛教的專利,而是眾生的權利」,並透過明師指導,禪修正法,讓自己愈來愈熟練地常處於「定」中,那麼我們的生命品質一定會有真正的轉變與實質的證悟。

文 / 楊文惠(台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說到禪定體驗,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好神奇喔!」或「這是真的嗎?」有些人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甚至還會覺得「會不會有危險啊?」或可能會誤以為,禪定是少數人或少數佛教徒才會有的奇特經驗。

其實只要是人,不管其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或文化背景如何,都可能或深或淺地體驗過禪定,它並非宗教才特有的。如同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悟覺妙天禪師所說:「禪不是佛教的專利,是全體眾生的權利」,因為「大自然的法則、大自然的現象、大自然的生命、大自然的智慧、大自然的圓融力量(就是圓滿),就是禪。」

行住坐臥自在禪中 體證知悟其為自然

許多研究和文獻都提到,一般人認為「稀有罕見」的超我體驗,不管從歷史時間、地區、或文化上來看,這種現象非但不是「罕見」,甚至可以說是「常見」的。不過由於這些體驗本身,無法用語言複製,雖然有大量的文獻和案例,在宗教心理學領域上,把它稱為「mysticism」,直譯成中文就是「神祕主義」。

但將mysticism直譯為「神祕主義」,可能會導致許多誤解,例如,是不是追求這樣經驗的人都神秘兮兮呢?其實相反地,有「神秘體驗」的人,往往不覺得這種經驗很神秘;明代學者高攀龍曾說:「如電光一閃,透體通明,遂與大化融合無際,更無天人內外之隔…平日深鄙學者張皇說悟,此時只看作平常」。

為了避免類似的誤解,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楊儒賓參考了基督教、佛教和學術界的一些觀點,選擇把mysticism譯為「冥契主義」。

「冥」在中國哲學裡,通常解釋為「玄而合一」;「契」也有「合」的意思;「冥契」合用,強調這種體驗有「內外契合,世界為一」的特性。「內」就好比說「心」,「外」可以說是「世界」,講白一點,就是「身心統合」,感覺自己與外在世界是合一、沒有分別的,也就是中國思想所說的「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

中國人常說「天人合一」,簡單地說,就是「身心統合」,感覺自己與外在世界合一、沒有分別。

以上乍聽起來,非常高深奧秘,但我們千萬別忘了,如同高攀龍所說,在「冥契」的當下,心「只看作平常」。很多禪宗大師也提醒世人:行住坐臥都在「禪」中。沒有這樣經驗的人,可能視為奇異;能體證的人,則知悟其為自然。

那麼,究竟什麼是「冥契主義」呢?我們不妨看看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在其著作《宗教經驗之種種》中所引述的例子:

當我年輕時,有一天在日出時…,還有一次在山裡正午的艷陽下…,又有一次,夜裡,在北海佈滿碎石的岸邊,我躺在沙灘上,日光在銀河之間漫遊──如此廣大、空曠、不朽、宇宙源生般的奇想,如果人可以觸摸到星辰,如果人擁有無限!在神聖與狂喜的時光中,我們的思想在世間飛躍,穿透巨大的謎團,以像海洋般寬廣、寧靜、深沉的氣息呼吸,和穹蒼一樣澄澈無際…在不可抗拒的直覺的瞬間,覺得自己與宇宙同大,與神一樣寧靜…。(阿米爾《日記》)

突然間,毫無預兆地,我覺得自己彷彿置身於天堂裡,一種不可描述的、強烈的平安、喜樂與確信的內在狀態,伴隨著沉浸於溫暖的亮光中的感覺…。(特略佛自傳)

是不是看似有點神奇呢?加拿大精神科醫師巴克提出「宇宙意識」一詞,來解釋此現象的特色;也就是對宇宙生命與秩序的意識。它是一種理智的啟蒙,「還加了道德昇揚的狀態,一種不可言喻的崇高、振奮、歡悅之感,以及道德感的敏銳…,伴隨而來的,還有或許可以稱為不朽的感受…。」

我們還是借用威廉.詹姆士所舉出冥契經驗的4項特徵,比較能把問題說得聚焦一點:

第一,它具有「不可言說」的特性;人只能直接經驗它,而無法將這樣的經驗透過語言傳遞給他人。

第二,它具有「知悟性」;冥契經驗雖然是一種感覺狀態,但更是一種知性狀態,「是對於『推論的理智』無法探測之深刻真理的洞悟」。

第三,它具有「頃現性」,是指無法維持很久。

最後,是具有「被動性」,是指冥契狀態的來臨,雖然可以經由預備性的刻意操作激發,但此經驗中,冥契主義者會覺得自己的意志好像終止一樣,而且有時會真切地感覺到,好像有個更高的力量將他握住。

不過,我們不要誤以為,冥契體驗只能被動或短暫發生。英美哲學家史泰司(W. T. Stace)曾將冥契經驗分為「外向型」及「內向型」兩類。「外向型」通常是偶發的,此類冥契主義者往往感到「超越主、客體之分,也顯示了與萬物生命或上帝之結合」。但外向型冥契經驗中,所感覺到的「合一」乃是憑藉感官,常常在凝視自然中短暫體驗到。

相反地,「內向型」的冥契主義則強調,消除感官的知能,圦除感官感受,也去除意識思維,但這並不會導致意識的崩塌,進而能夠體證「心靈空無一物」之境,其結果是一種「純粹意識(純粹我)」的顯現。「世界及一切雜多之感,完全消失不見」,強調內在「空」、「無」的「心靈自我」;而「去除感官感受」、「去除意識思維」,則需要功夫與修鍊。

在史泰司的分析中,認為「內向型」的冥契主義比「外向型」來得更為成熟。而所謂「內向型」的冥契主義,通常都是宗教生活中一種有系統的修練。

缺乏真正的「冥契體證」,不能算是真正的瑜珈

嚴格說來,只追求身體的運動、健康或柔軟度,而缺乏真正的「冥契體證」,不能算是真正的瑜珈。

用更簡單的方式來理解:在印度,自古以來,就將冥契證悟的訓練稱為「瑜珈(yoga)」,意思是「個人」與「神聖」實驗性的合一。所以嚴格來說,只追求身體的運動、健康或柔軟度,而缺乏真正的「冥契體證」,不能算是真正的瑜珈。威廉.詹姆士博士指出,印度教徒、佛教徒和伊斯蘭教徒,都曾有系統地培養這種「冥契意識」。悟覺妙天禪師則更簡單明瞭地解釋:真正的瑜珈,其實就是禪定。

了解冥契主義的特性,就可以理解很多艱澀矛盾的問題。譬如「佛曰不可說」,是因為它只能被體驗,而不能靠言語傳遞。又如佛法中常說的「空」、「無」等概念,妙天禪師曾指出,「空」並不是「一無所有」,心靈若什麼都沒有,就不用修行,佛陀也不用傳佛法了,也就是落入「斷滅空」。實際上,「真空」中還具足「妙有」,就是指與宇宙一體的「本心」,禪宗稱為「自性」,史泰司稱為「純粹意識(純粹我)」。

不過,由於冥契意識只能被體驗,而不用言語傳遞複製,因此研究經典、研究佛學,都無法讓我們真正經驗到自我內在的「本心(純粹我)」。這就是禪宗公案中所說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定義「酒醉」,也可以研究「酒醉」的原因與機制,但畢竟跟自己喝醉酒是兩回事;沒醉過的人難以體會,必須自己喝下去,才知道這杯水是冷、是暖。

所以,冥契主義並不神祕,問題是有沒有體驗;要有體驗,則端視有沒有方法,有沒有這樣的力量幫助。

明師引領修行正法 智慧通達轉化命運

「冥契證悟」在不同的文化、教化裡,有不同的名稱;印度教稱作「瑜珈」,禪宗則稱為「禪定」。為什麼要禪定?目的就是讓人的內在本心能透悟、印證宇宙的真理、生命的真相,使生命得到全方位、深刻的提升。我們從歷史上,從各個文化中,都已知道這是有可能的,同時也並非是「非常神秘」的事情。

冥契主義是跨時代、跨文化的,但冥契體驗的境界高低則有所差別。少數人能在不經意的靈光一閃中,短暫、粗淺地體驗到;但沒有修鍊的方法,幾乎無法重現這種經驗。真正的瑜珈、祈禱、禪定,都是在有系統的修鍊中,能夠反覆體驗,地地精進(前提是有正確的方法、有具足這樣境界的上師協助)。所以,真正的宗師,就如同悟覺妙天禪師所說:「不管是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佛陀,還是回教的阿拉真主…,都是在得到了『禪』的智慧以後,才與自己所信仰的最高主宰在一起的。」

筆者願意相信,真正具有高深、透徹的冥契證悟的宗師,都一定深知這種心性修鍊,對生命的重要與重大利益。因此,能夠不顧萬難艱辛,甚至背負俗情的誤解責難,而誨人不倦。就像達摩祖師以老邁之軀,仍遠渡重洋,隻身來到中土,傳揚真正的冥契禪定方法一樣。

傳統佛教經過2000多年,變成研究經典、研究佛學的「學問」、「知識」,或是流於傳唱背誦的軀殼,徒具形式而不能解脫,這都非世尊在世時所傳承的真諦。佛教三學「戒、定、慧」,重視開悟、印證、解脫;悟覺妙天禪師曾說:「沒有『定』,怎能生『慧』?」這就是悟覺妙天禪師身為禪宗宗師,甘犯俗情之大不諱,直指傳統佛法形式已經「過時、落伍了」,而歷經30餘年,從不間斷地發揚真正能夠實際證悟之正法傳承的博愛之心與一片苦心。

悟覺妙天禪師以其身為禪宗宗師精深的證悟,鼓舞世人「修禪的人,比一般人更接近禪的境界,更接近大自然的法則,而大自然本身就是一個真理,所以修禪的人都很有智慧」。如果我們能了解,「禪不是佛教的專利,是眾生的權利」,透過明師的指導,修行正法;當我們能愈來愈熟練地讓自己常在「定」中,那麼我們的生命品質(包括身體、心理的健康、精神的愉悅,還有智慧的通達,甚至命運的改變、提升),一定會有真正的轉變與實質的證悟。這些生命禮物的到來,都可以從每一個人自己的修禪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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