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不是佛教的專利  是全體眾生的權利

禪不是佛教的專利  是全體眾生的權利

如果能了解「禪不是佛教的專利,而是眾生的權利」,並透過明師指導,禪修正法,讓自己愈來愈熟練地常處於「定」中,那麼我們的生命品質一定會有真正的轉變與實質的證悟。

文/楊文惠(台北市立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說到禪定體驗,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好神奇喔!」或「這是真的嗎?」有些人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甚至還會覺得「會不會有危險啊?」或可能會誤以為,禪定是少數人或少數佛教徒才會有的奇特經驗。

其實只要是人,不管其種族、宗教、性別、年齡或文化背景如何,都可能或深或淺地體驗過禪定,它並非宗教才特有的。如同禪宗第八十五代宗師悟覺妙天禪師所說:「禪不是佛教的專利,是全體眾生的權利」,因為「大自然的法則、大自然的現象、大自然的生命、大自然的智慧、大自然的圓融力量(就是圓滿),就是禪。」

行住坐臥自在禪中 體證知悟其為自然

許多研究和文獻都提到,一般人認為「稀有罕見」的超我體驗,不管從歷史時間、地區、或文化上來看,這種現象非但不是「罕見」,甚至可以說是「常見」的。不過由於這些體驗本身,無法用語言複製,雖然有大量的文獻和案例,在宗教心理學領域上,把它稱為「mysticism」,直譯成中文就是「神祕主義」。

但將mysticism直譯為「神祕主義」,可能會導致許多誤解,例如,是不是追求這樣經驗的人都神秘兮兮呢?其實相反地,有「神秘體驗」的人,往往不覺得這種經驗很神秘;明代學者高攀龍曾說:「如電光一閃,透體通明,遂與大化融合無際,更無天人內外之隔…平日深鄙學者張皇說悟,此時只看作平常」。

為了避免類似的誤解,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楊儒賓參考了基督教、佛教和學術界的一些觀點,選擇把mysticism譯為「冥契主義」。

「冥」在中國哲學裡,通常解釋為「玄而合一」;「契」也有「合」的意思;「冥契」合用,強調這種體驗有「內外契合,世界為一」的特性。「內」就好比說「心」,「外」可以說是「世界」,講白一點,就是「身心統合」,感覺自己與外在世界是合一、沒有分別的,也就是中國思想所說的「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

中國人常說「天人合一」,簡單地說,就是「身心統合」,感覺自己與外在世界合一、沒有分別。

以上乍聽起來,非常高深奧秘,但我們千萬別忘了,如同高攀龍所說,在「冥契」的當下,心「只看作平常」。很多禪宗大師也提醒世人:行住坐臥都在「禪」中。沒有這樣經驗的人,可能視為奇異;能體證的人,則知悟其為自然。

那麼,究竟什麼是「冥契主義」呢?我們不妨看看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在其著作《宗教經驗之種種》中所引述的例子:

當我年輕時,有一天在日出時…,還有一次在山裡正午的艷陽下…,又有一次,夜裡,在北海佈滿碎石的岸邊,我躺在沙灘上,日光在銀河之間漫遊──如此廣大、空曠、不朽、宇宙源生般的奇想,如果人可以觸摸到星辰,如果人擁有無限!在神聖與狂喜的時光中,我們的思想在世間飛躍,穿透巨大的謎團,以像海洋般寬廣、寧靜、深沉的氣息呼吸,和穹蒼一樣澄澈無際…在不可抗拒的直覺的瞬間,覺得自己與宇宙同大,與神一樣寧靜…。(阿米爾《日記》)

突然間,毫無預兆地,我覺得自己彷彿置身於天堂裡,一種不可描述的、強烈的平安、喜樂與確信的內在狀態,伴隨著沉浸於溫暖的亮光中的感覺…。(特略佛自傳)

是不是看似有點神奇呢?加拿大精神科醫師巴克提出「宇宙意識」一詞,來解釋此現象的特色;也就是對宇宙生命與秩序的意識。它是一種理智的啟蒙,「還加了道德昇揚的狀態,一種不可言喻的崇高、振奮、歡悅之感,以及道德感的敏銳…,伴隨而來的,還有或許可以稱為不朽的感受…。」

我們還是借用威廉.詹姆士所舉出冥契經驗的4項特徵,比較能把問題說得聚焦一點:

第一,它具有「不可言說」的特性;人只能直接經驗它,而無法將這樣的經驗透過語言傳遞給他人。

第二,它具有「知悟性」;冥契經驗雖然是一種感覺狀態,但更是一種知性狀態,「是對於『推論的理智』無法探測之深刻真理的洞悟」。

第三,它具有「頃現性」,是指無法維持很久。

最後,是具有「被動性」,是指冥契狀態的來臨,雖然可以經由預備性的刻意操作激發,但此經驗中,冥契主義者會覺得自己的意志好像終止一樣,而且有時會真切地感覺到,好像有個更高的力量將他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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